举报贪官未算立功
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7月12日,原山东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的第8天,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下跪副市长举报人李玉春涉嫌窝藏罪案,驳回李玉春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5年的原判。
记者通过渠道获得了判决书的复印件,判决书两页上分别用血写着大大的“打击”、“报复”字样。同时记者获得还有血写的“我对不起妈妈”,“我对不起姐姐”,“我对不起弟弟”等字样。
据李玉芬说,20日早晨她在山东省德州市看守所见到了妹妹李玉春,分别时李玉春把终审判决书交给了她,“我打开一看,是妹妹用血写的‘打击报复’四个字”。
7月28日,靳学孔律师在山东女子监狱见到了李玉春,让李玉春在申诉书上签字,当李玉春看到第七页其母亲病逝的文字时,猛然的用手捶打着和律师之间的会客室玻璃,并用头撞击,“她都激动的用头把玻璃撞掉了,根本无法控制”。本想当天就到德州中院申诉的打算只得落空。
靳学孔说,如果不出意外,申诉书将在本月底以前递交德州中院,如果驳回我们就递交给山东省高院。
靳学孔说,法院为什么不考虑李玉春的重大立功表现,李信被判无期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法院采纳李玉春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情节,李玉春可能会判3年以下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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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春从2003年2月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当时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贪污等,期间李信曾伙同其他人绑架、殴打李玉春,但李玉春拍下了后来引起轰动的“副市长下跪照片”。
此后李信及其亲信多次恐吓李玉春及其弟弟李登峰,要他们“交出照片底片”。2003年10月下旬,李登峰遭遇五名陌生人围攻,打斗中,李登峰将其中1人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李玉春曾给李登峰3万元现金。
2004年6月22日,李玉春被山东临邑警方以“包庇罪”逮捕。2005年1月5日,法院以李玉春涉嫌窝藏罪开庭审理。据《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