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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大限”后住房怎么办? 物权法草案给百姓吃下“定心丸”(图)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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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为70年。“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就这一问题,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生活案例]不久前,江苏盐城的吴先生在当地买了一套住房后,细看购房合同,发现该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居然只剩下40年。吴先生认为,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这个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了30年的时间,严重侵害了住户们的利益。原来,当地国土部门是以城镇住宅混合用地的性质出让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这块土地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出让,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开发。等到大楼盖成,土地的使用期限自然只剩下40年了。[草案摘录]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记者点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当时出让的一些土地使用期限较短,一些只有30年,很快就要到期。特别是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使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更加引人关注。

  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前,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这表明,我们的住房有望突破70年的“大限”。这无疑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给广大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草案没有规定续期的年限。为此,有人提出,草案应当明确规定续期年限,其中住宅的续期时间为50年。

  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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