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人性化管理
人民网-江南时报
针对一些在外地就业或者开办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近日经过无锡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研究作出了人性化的请假制度,明确了凡是有明确地址的、在外地合法企业打工或开办合法企业的,只要有合法证明材料,可以一次性请假半年或一个学期,但必须自觉做到每周一次电话思想汇报,每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此举赢得了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普遍好评。
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在无锡市全面展开,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十九条,社区矫正对象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最多也只能续假一次。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矫正对象在广东、深圳等地就业或开办企业,一年半载才能回家一次;有的矫正对象在外省市的私立学校读书,一个学期才能回家一次。对这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来说,每一周或两周回家来办理一次请假手续,不仅在经济上承受不了,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和学习。
为此,无锡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研究作出规定:凡是有明确地址的、在外省市合法企业打工或开办合法企业的,或在外省市国家注册学校上学的矫正对象,只要有合法证明材料,可以一次性请假半年或一个学期,但必须自觉做到每周一次电话思想汇报,每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矫正对象如果违反规定的按擅自离开规定区域或未按时销假的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这一新规定受到了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普遍好评。
本报记者 袁晓岚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5日 第二十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