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报告242例 广西狂犬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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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广西是狂犬病的高发区,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每年病例在500例以上,最高年份近900例。1996年后狂犬病疫情又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2000年后加速上升,发生狂犬病的县(区)越来越多,呈现全面扩散的局面,狂犬病已经成为传染病中危害广西人民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
2004年广西甲、乙类传染病死亡、病死率排在前十位的传染病中,狂犬病在死亡数和死亡率都排在第一位。2004年,广西发病并死亡601例,占全国总发病数的22.67%,发病例数继2003年后第二次居全国第一位,病例分布在全区14个市的84个县(区),呈高度扩散态势。今年1-7月,全区报告242例狂犬病,发病数量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按以往经验,多数病例集中下半年出现,估计今年的疫情仍呈持续高发状态。
根据目前的形势,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在会上提出下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各市及高发县在8月10日前,把今年的狂犬病访控工作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中要有防控目标,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二是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狂犬病防控责任状,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对造成狂犬病疫情扩散的,要通报全区,对严重失职的领导或当事人追究责任。三是今年8月以后,以村为单位,凡连续发生两例及两例以上狂犬病的,以乡为单位,发生3例及3例以上狂犬病的,有关县去人民政府领导要专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四是要及时实事求是地报告疫情,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疫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弄虚作假者等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作者:黄慧敏
(来源:新桂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