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乘飞机下月要付燃油附加费

无锡日报

关注

本报讯(记者蒙平、实习生小包)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自2005年8月1日(航班时刻)起,深航、江苏东航、南航在锡所开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

根据规定,凡航距在800公里以下的航段,每一航段每位旅客征收人民币20元;航距在800公里(含)以上的航段,每一航段每位旅客征收人民币40元。征收形式将燃油附加费和机场建设费合并,在税栏统一以“CN”表示,之后在付款方式栏有注明。值得关注的是,联程航班两个航段都要收取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按照各航段对应里程执行。

2005年7月28日(含)以后填开的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旅行的客票征收燃油附加费,而本月28日前填开的客票不再补收,但若更改为8月1日(含)以后旅行的客票,须按上述标准利用退、换票的形式予以补收。

目前,无锡机场开通航线中仅厦门航线航距低于800公里,乘客须支付燃油附加费20元,此外至深圳、广州、北京、成都、昆明、重庆、张家界、桂林等地各航线距离均在800公里以上,乘客须付40元。至于一些联程航班,如南航开通的无锡经广州至海口航班,深航飞行的无锡经广州至三亚、无锡经广州至桂林,单趟航程乘客就必须支付两段航距共60元的燃油附加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