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一审被判死刑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为了摆脱谢某对自己私生活的干涉,湘潭大学女大学生刘忆纠集数人将谢某杀死,碎尸后抛在长沙湘江防洪大堤。7月26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刘忆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唐榛、李勇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杨晨被判有期徒刑2年。同案被告人方舒、刘慧佳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分别被判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170571元。
刘忆是湘潭大学化工学院2002级学生,去年5月份,她由他人介绍与谢某相识。考虑到谢的社会关系对自己的学习及以后找工作有所帮助,刘忆便开始与谢交往并发生关系。此后谢阻挠刘再与其他异性来往,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息等方式威胁刘的男友冯某等人。为此,刘忆心生怨恨,滋生了杀人的念头。
2004年10月21日,刘忆找到就读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前男友唐榛,称自己被谢强奸并遭威胁,想将其杀死。唐劝阻未果,遂邀其在四川的朋友李勇,3人密谋杀人计划,于2004年10月27日上午购买了工具。期间,刘忆称唐榛的同学杨晨知道他们的计划,为防止杀人计划泄露,决心将其拖下水。于是,唐榛托杨晨买了一桶汽油。
当日下午3时许,刘忆将谢骗至家中后,唐、李二人手持钢管对谢一顿乱打,谢被打倒在地后,刘忆拿来一根尼龙绳,在李的帮助下将谢活活勒死。然后刘忆等人用刀具将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体浇上汽油焚烧,但因烟太多被迫停止。尔后他们又打电话给刘忆的母亲刘慧佳和唐的同学方舒,在她们的帮助下,肢解完的尸体一部分被转移到一菜地里,其余的被扔在长沙湘江大道湘雅路口防洪大堤的二级平台上。事后,3人乘火车于当日逃离长沙。次日,河堤上的尸体被群众发现。此后,长沙警方迅速出击,于2004年10月30日将刘忆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四川成都缉拿归案。臧洁 李柯帆 黄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