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千万元小职员还喊冤
封面新闻
因涉嫌巨额索贿,某中央机关服务开发中心原主任科员梁坚昨日上午被带至北京市一中院接受审判。梁坚被检察机关指控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高达112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2月至2003年8月,梁坚任职某服务开发中心主任科员,负责该中心与原浙江富可达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富可达光彩工业园区”项目。在此期间,梁坚以需要各种费用为名,先后多次向富可达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取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25万元。此款被梁坚用于个人购买住房等消费。检察机关认为,梁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法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梁坚脱口而出3个字:“不属实。”随后,在公诉人长达20多分钟的询问时间内,梁坚对答如流,不停地踮着左脚,后被坐在一旁的法警制止。
据梁坚称,在到该开发中心工作前,他曾在某中央机关开车,后在家养病4年。
庭审节选
公诉人:你简单陈述一下事实?
梁坚:2002年7、8月间,浙江富可达公司和中协开发中心打算合作成立一个“光彩工业园区”。我在这中间只是个打杂的,主要负责传送双方的协议。
公诉人:开发中心指定经办人了吗?
梁坚:没有。都知道这件事,但并没有就此专门开过会议。
公诉人:你的女友名下有房产?
梁坚:有一处,在宣武门。100多万。我给了她100万现金。
公诉人:这100万是从哪来的?是你的工资吗?
梁坚:我的工资当然没这么多。我原来有些积蓄,另外和朋友一块儿做生意挣了些钱。
公诉人:你认为中协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梁坚:我的理解是除了法律不允许的,什么都做。
据北京晨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