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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男女通奸杀人一审分别判死刑、死缓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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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储白珊/通讯员陈学敏/实习生林永恒

本报讯去年11月18日晚,永泰村民吴振修惨死在大哥郑某和自己妻子吴某的手下(详见本报2004年12月11日A3版)。近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凶手郑某和吴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分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当晚,在永泰县白云乡凤际村吴振修家二楼,吴振修的大哥郑某(吴振修本姓郑,从小被吴家抱养)欲找弟妻吴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吴振修撞个正着,两人遂推搡争吵,吴某见状从床上抱起棉被罩向吴振修,两人一起用手掐住吴振修的脖子往门槛上压。见吴振修被掐死,两人找来一瓶农药泼洒在尸体上,制造吴振修服毒自杀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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