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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要我吃掉掉在地上的饭!”(图)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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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林绍灵

  19日清晨6时许,4岁的小迪一起床就向妈妈哀求不上幼儿园,原因是他害怕老师。因为18日他在幼儿园吃晚饭时,老师让他把打翻在地的饭捡起来吃掉。对此,小迪的妈妈找园长反映,园长黄女士认为,如果老师真的让小迪把饭捡起来吃掉,那这一行为确实很恶劣,园方绝对要严肃处理。

  ———据昨日《南国今报》

  甲方

  对于老师让孩子捡吃掉在地上的饭一事,孩子、家长以及幼儿园的反应可谓“惊天动地”,可老师让幼儿捡吃掉地上的饭有错吗?

  笔者从小生活在沂蒙山区一偏僻农村,小时候,每次吃饭,父母都要求我们:一要把饭碗里的饭吃得干干净净,不准有剩饭;二是有饭菜掉在地上要捡起来吃掉。我想,父亲让我捡吃掉在地上的饭吃,恐怕不仅仅是因为节俭,而且是要培养我们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如今,我已经生活、工作在省城,家庭条件也比较优越,但我不仅自己还保持捡吃掉在地上饭的习惯,而且对女儿也是这么要求的。

  平时,我们的家长与学校整天喊着要培养孩子的节俭意识与习惯,可现在老师让孩子捡吃掉在地上的饭,家长与园长怎么要“兴师问罪”了呢?难道幼儿将饭菜掉在地上毫不足惜,那才正常、合理吗?捡吃掉在地上的饭吃,似乎有点不卫生,但是,浪费粮食却是“罪过”,两者孰轻孰重?

  古人说“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因为劳动果实来之不易,所以不该挥霍浪费,需要珍惜、节俭。当然,节俭不是一种模式化的生活方式,而是一种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和伦理观念。四岁的小迪正处于受教育阶段,老师让他捡吃掉在地上的饭,也是一种教育方式,而不是什么恶劣行为。对于这起事件,我想,该反思的是家长与园长。否则,会窒息老师的教育手段,也会害了孩子。惠铭生

  乙方

  惩罚教育不可取

  笔者以为,这位老师的做法有些过火了,尽管这位老师的做法的初衷极可能是善意的。

  报道中提到,小迪只有四岁,一个四岁的孩子,无论是他的是非辨别能力还是他的承受能力,都十分微弱。何况,一个四岁的小孩子,他并不会有意识地去浪费粮食,他的饭掉在地上,全然是因为“不小心”所致,因此,老师没有必要命令他捡吃地上的饭粒,而完全可以用一些温和的话语加以引导和教育。

  笔者认为,老师之所以会让孩子捡吃掉地上的饭,是受了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中国古话里有句话叫“黄荆条子出好人”,反映出的是一种“惩罚式”教育思想。但现在时代变了,以前那种传统方式的“惩罚式”教育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孩子的成长了。许多事实告诉我们,“惩罚式”教育不但不能改变孩子的缺点,还可能使孩子朝着缺点方向恶性发展。

  在新的时代下,不妨多给孩子们一些“赏识式”的教育,在“赏识”的眼光中使孩子健康成长。在帮助孩子养成节约习惯,培育他们珍惜粮食的思想一事上,同样如此。何况,节俭在更大程度上说是一种生活态度、价值取向和消费观念,如果老师能细致入微,在思想上跟孩子进行平等的交流,进而使孩子在心灵上得以节约习惯,岂不更好。大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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