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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时代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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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提出了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及其基本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明确了“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的重大问题。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决议》精神,本版推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专栏,以此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王兆国同志指出:“工会要发扬光荣传统,不断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走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工作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就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专门作出决议,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进行系统阐述的纲领性文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开创性,对工会工作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提出和《决议》的形成,充分体现了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下,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深刻把握

(一)坚持走这条道路,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迫切的现实需求

首先因为它立足于对党的科学理论的自觉运用。《决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基本内容的概括,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科学理论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指导;其次因为它立足于对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领会,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另外因为它立足于对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正确把握。经济全球化以及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使我们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及严峻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对工会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正是应对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而作出的战略部署;最后是因为它立足于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丰富实践。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迫切需要由实践到理性的升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正是回答了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工会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二)坚持走这条道路,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在工会工作中明确发展方向,把握发展规律,坚定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既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发展道路,又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工会的发展道路。它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历史进程,突出中国工人阶级地位作用,体现我国工会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发展之路。坚持走这一条道路,必将进一步推动全会上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形成统一意志,排除各种干扰,坚定走中国工会自身发展道路的信念。

(三)坚持走这条道路,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工会的发展机遇、历史使命和目标任务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工会工作乘势而上、开拓创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刻认识当前工会面临的形势及工会承担的历史使命,增强工会服务党和国家全局的自觉性,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全面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这是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的共同追求。

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深刻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方针和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的局面。

第一,党的科学理论是工运事业的根本指针,工会要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是从中国工会诞生之日起就被不断证明的一条不可动摇的重要原则。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首要的就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使工会的目标、宗旨与党的目标、宗旨始终保持高度的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工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党的领导是中国工会的政治优势,工会是新时期党巩固其阶级基础的重要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工会不可动摇的根本政治原则,是工会组织保持高度统一和不断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工会组织政治优势所在。工会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当前国际工运的各种风潮面前,工会要始终在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中正确定位、体现价值、发挥作用。

执政党与其阶级基础的密切关系是工会工作的核心问题。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党的最根本的阶级力量和可靠基础,也是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主要依托行政体制紧密联系。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职工群众分布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传统的依靠行政纽带来联系党与职工的方式不再有效。这就要求党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建立新的密切联系其与阶级基础之间联系的组织机制。而工会是完全可以承担起这一组织机制任务的。党通过工会整合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组织多样性格局下的工人阶级队伍,进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党通过工会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工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发扬其光荣传统,褪去其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化外衣,增强其桥梁纽带机制作用。

第三,高度统一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是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的组织保证,工会要大力扩大组织覆盖面。组织上的高度统一是中国工会的重要特征和本质属性;是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保持整体力量,成为党的巩固的阶级基础的鲜明标志和组织保证,也是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图谋,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应高度重视并解决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工会组织覆盖率低、年轻一代职工对工会认知度低、职工对工会信任度低以及一些非法维权组织侵入等问题。

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把握经济和社会结构以及职工队伍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既要加大传统产业领域的工会工作,还要不断加大在新兴产业领域特别是外资、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力度,把工会工作覆盖到各个产业领域和所有职工群体,不断壮大工人阶级队伍。

第四,“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工会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工会要切实增强组织凝聚力。坚持和贯彻这一方针,是新形势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工会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的基本途径。

落实好这一方针,就要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把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用共同理想凝聚职工,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充分激发其创造活力。

落实好这一方针,就要切实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认真研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及其目标任务,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给工会带来的机遇和条件,找准工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增强工会的维权力度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主动性。加强工会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既要从宏观层面上形成维权机制,重视源头参与,又要从微观层面上完善维权机制,注重劳动合同,工资协商,劳动安全卫生等基础性维权。要推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重点加强以维护广大职工劳动权(就业)、劳动所得(分配公平)、劳动尊严(安全、卫生、人格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的协调,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五,创新是新时期工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关键是坚持创新,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努力进行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工作理念、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使各级工会永葆生机和活力。

总之,《决议》是对中国工会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的宏观战略部署,我们一定要以此为指导,加强工会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坚决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锐意创新,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反映中国工会特色的工会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