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督蒙冤867天 刑讯逼供警察被判刑
李久明被押前后判若两人
据新华社石家庄专电 7月 12日,距唐山市“7·12”民警刑讯逼供案发生已经整整三年。随着近日法庭对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建军等人的宣判,终于使这起由7名公安人员炮制的李久明冤狱惊天大案,以正义伸张、冤狱昭雪而告一段落。
南堡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因犯有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市刑警支队一大队原大队长聂晓东、原副大队长张连海、原侦察员宋金全,南堡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卢卫东、原教导员黄国鹏等另外5名涉案民警被判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对于蒙冤867天、身心满是伤痕的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原政治部主任、二级警督李久明来说,这是一次迟来的公正。
情人亲属家发生劫案
二级警督成杀人嫌犯
2002年 7月12日凌晨2点多,李久明的女友唐小萍打来电话告诉他:“我姐姐、姐夫被人刺伤了,赶紧找辆车送他们去医院吧。”两人早就由于李久明不愿离婚而矛盾日深,此时李久明误认为她要骗自己去约会,因此一口拒绝,并挂断电话。
当天夜里,唐小萍的姐夫、冀东监狱一支队干警郭忠孝家中确实遭遇了重大抢劫伤人案,郭忠孝和妻子被蒙面歹徒刺成重伤。随后,公安部门发现了李久明与唐小萍的暧昧关系及两人屡屡发生矛盾的情况。李久明逐渐进入警方视野,并被定为抢劫杀人嫌疑人。
7月13日上午,李久明被南堡分局几名刑警带走,办案人员当夜从他家中搜出一把钢珠手枪,更加锁定他为重大嫌疑人。事后查明,李久明一次看望监狱一位老领导时,这位老领导托他上交那把钢珠枪,而李久明随手将枪放在了家里。但通过这个证据,2002年7月 16日,李久明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刑事拘留。
2002年 7月 21日至 24日,在南堡公安分局办案人员的“全力”审讯下,李久明供认了杀人事实,随后被正式逮捕。2003年6月,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久明提起公诉。 2003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 102976元。李久明提出上诉。
电击灌辣椒水刑讯逼供
三次提审酿成惊天冤狱
2002年 7月21日上午9时,南堡公安分局副局长杨策、刑警大队队长卢卫东来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第一次提审李久明。李久明事后说:“直到当晚10点我都没有承认自己犯罪。但是,王建军和杨策以及卢卫东、黄国鹏等十多人把我按坐在地上,用4把椅子把我挤在中间,手指、脚趾系上电话线,用老式摇把电话连续电击我。当时,我疼得嗷嗷直叫,办案人员张连海就拿一个墩布堵住我的嘴。”
经受这种非人折磨十几个小时后,李久明终于崩溃了,招供说人是他杀的。 7月22日凌晨4点,在持续威胁下,李久明在反复修改多次的口供上签了名。 7月23日下午,王建军和杨策再次提审他,李久明回忆说:“到下午3点,那个黑色的电话被摇坏了,他们又找来一个绿色老式电话,可能是线没接好,摇时没有电,我就假装非常痛苦。但不到半小时就被他们发现了。电话修好后,这些人更是变本加厉地折磨我。四天三夜中,我被电击了三十多个小时。”
李久明说, 2002年8月26日,分局刑警第三次提审他,这次前后审讯达七天八夜,“在玉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间审讯室里,王建军等人多次酒后刑讯逼供。有一次灌了我十几瓶矿泉水,灌得耳朵都往外冒水。他们还买来芥末油和辣椒面,用芥末油和辣椒面兑上水灌我;还把芥末油抹在我的眼睛、鼻子里……”事后有人说,李久明脸、大腿和脚面浮肿,手指上有糊痂,有的手指还渗着鲜血,脚趾缝流着脓,有的脚趾缝甚至露出白骨。
“一次次受着那种折磨,想死的念头都有,虽然我也想否认杀人,但最后只要求这种状况能够结束,让我说什么都行。”陷入崩溃的李久明,最终让说什么说什么,让写什么写什么。
昔日同窗仗义救友
真凶落网险遭隐瞒
李久明涉嫌杀人的证据链存在着严重不足,辩护律师李树亭说,郭忠孝夫妇的陈述认为凶手是李久明,纯粹出于猜测。但是,公安人员却依据二人的猜测,对李久明进行了刑讯逼供和诱供,使他被迫承认有罪。李久明蒙冤后,有人把消息告诉了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的纪桂林,纪与李久明20年前曾是滦县师范的校友。听到案情介绍后,纪桂林受李久明妻子委托,开始找律师,律师朱爱民听说后,同意义务代理官司。2002年9月23日,朱爱民会见李久明后告诉纪桂林,李久明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纪桂林由此把他对此案的种种疑问写成材料,四处奔波。
2004年8月17日晚,一个不期而至的匿名电话给纪桂林带来了巨大惊喜。电话中的人告诉他:“纪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真正的凶手已被温州警方抓获并判处死刑,姓蔡。”
原来,2004年6月初,家住离冀东监狱不远处的唐山市乐亭县、曾屡屡抢劫、强奸和杀人的蔡明新,在温州某看守所被看押期间,一次在看电视警匪片时吹牛说:“太笨啦,我过去收拾一个男人的时候,几拳就把他打趴下了,从四楼光着脚丫子跳下来。”狱警据此把他在冀东监狱家属区犯下的重案审了出来。2004年6月 8日,温州警方将《协查通报》发到唐山,请求协助核查。
接到温州警方发来的《协查通报》后,王建军和杨策等人6月10日赶到温州,对蔡明新进行了提审。但是,二人却是悄悄去悄悄回。之后,唐山市公检法三方组成调查组再次悄然开赴温州,分别进入温州公检法系统,提阅蔡明新案卷。由于蔡明新是在最后时刻供出新案情的,在温州中院掌握的案卷中,就没有其在冀东监狱家属区作案的任何记录,调查组也未发现这种情况,于是,这个“天大秘密”就被刻意隐瞒了下来。
接到匿名电话的第二天,纪桂林和律师李树亭火速飞往温州。在看守所,有关人员仔细翻阅了他们带去的案卷后说:“蔡明新的供述与卷宗记载的情况一致。”他俩还得知,蔡明新被判死刑将要执行。纪桂林庆幸道,如果不是有人在蔡明新执行死刑前打电话通知,事态真不知会如何发展。他俩迅速写出情况反映,传真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刀下留人”,重新调查。
各方援手案情出现转机
真相水落石出公正迟来
2004年8月29日,纪桂林带着写好的材料,找到了北京著名法学家夏家骏,得知警方个别办案人员明知真凶落网,还要将错就错、徇私枉法、掩盖事实、封锁消息时,这位老人十分气愤。事件最终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
2004年 9月 17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分别前往温州和唐山调查,案情出现转机。 11月26日下午1时,河北省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宣布,李久明重获自由。 11月27日,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和刑警大队长卢卫东3人被宣布停职审查。 12月7日,由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三级检察机关组建的专案组进驻唐山,开始调查制造冤假错案的有关人员。 12月15日,王建军、杨策和卢卫东等12人被专案组刑事拘留。2005年1月,在法庭上,张连海、宋金全、卢卫东、黄国鹏四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李久明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有那位勇于出手相救,并为此长期苦苦质证的同学纪桂林;因为真正的罪犯蔡明新落了网,而且因吹牛被发现了重大案情;因为有那个赶在蔡明新被执行死刑前的匿名电话;因为有法学专家夏家骏教授等人为之仗义执言。这之中若有一个不能实现,李久明的冤案能否昭雪,正义的翅膀能否伸展都还难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