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要有“安全证”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玲实习生殷普康)全市41家液化气储备站22家存在不安全隐患,加强燃气安全成了燃眉之急。为此,市市政委决定对燃气经营单位采取安全经营许可证制度,昨日,第一批19家液化气储备站、23家天然气加气站及15家燃气燃烧器安装维修单位和14家燃气器具产品达到安全标准,第一批取得了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朱玲实习生殷普康)全市41家液化气储备站22家存在不安全隐患,加强燃气安全成了燃眉之急。为此,市市政委决定对燃气经营单位采取安全经营许可证制度,昨日,第一批19家液化气储备站、23家天然气加气站及15家燃气燃烧器安装维修单位和14家燃气器具产品达到安全标准,第一批取得了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