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炭窑被捣毁 “老江”烧炭被叫停
三秦都市报
本报报道旬阳张坪乡烧木炭一事后,安康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旬阳林业局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捣毁全部炭窑。
“轰!”随着一声闷响,安康市旬阳县张坪乡王湾村境内烧制木炭的几口轮窑,在顷刻间倒塌。本报7月5日刊登的《烧木炭烧掉木材400方》一稿引起安康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及旬阳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在记者采访过后,旬阳县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王湾村木炭烧制现场,对“老江”的非法行为立即叫停,当即炸掉了其非法烧制木炭的轮窑。
据旬阳森林公安分局的民警介绍;旬阳县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分局在对外地炭商“老江”在王湾村境内非法烧制木炭六口炭窑被捣毁后,将没有恪守职责的护林员张中友解聘。对非法加工木炭的“老江”,将全部没收其非法烧制的木炭,根据相关法律和他非法加工木炭的数量,如构成犯罪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记者了解,被旬阳多次打击非法烧炭的“老江”真名叫江锦华,现年52岁,家住浙江缙云县大雅畈村人。2000年8月江锦华到旬阳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张坪乡的炭窑,当年陕西全面禁伐,他被禁止烧炭,就转到湖北陨西县境内收购木材15万斤,加工木炭4.5吨。2004年3月又转战到张坪乡王湾村境内进行非法烧制。2004年8月旬阳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安排森林公安分局立即到现场实地调查取证,当场没收江锦华非法加工的木炭10吨及非法收购未加工的木材11.3万斤,并对其处一倍罚款,责令老江限期撤离,同时对其两处炭窑捣毁。但几个月后老江又在张坪乡王湾村修建6口炭窑,重新开始收购木材,烧制木炭。记者从旬阳县林业局(2004)18号林业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江锦华在旬阳境内共建炭窑15个,收购木材56万斤,查处成品木炭14.5吨。
吴琛 本报记者 建国 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