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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民错误结婚证可以通过补领方式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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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今报见习记者 刘健雄

4月6日,今报《更改结婚证错误要先离婚再结婚》一文讲述了柳州赵先生的遭遇:结婚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错误,导致婚姻关系不被“认可”。近日,蒋女士登记结婚时也遇到了类似的尴尬事:丈夫将她的姓名写错一个字,想更正却四处碰壁。昨日,记者从柳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从今年4月份起,此类错误结婚证已可以通过补领方式换发。

“要不是补办独生子女证时发现问题,15年来,我还真没留意到结婚证上的名字居然写错了!”昨日下午,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尴尬难题。今年5月初,小孩的独生子女证不慎被水泡坏,蒋到所辖的虹桥社区街道办事处补办。细心的工作人员意外地发现,蒋身份证上的名字中有一个“慧”字,而在结婚证上记载的却是“惠”。

“是结婚证错了!”遇到如此怪事,蒋惊呆了,她的丈夫闻讯也是一头雾水,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麻烦更让蒋夫妻俩头疼不已:因结婚证“对不上号”,蒋与其丈夫的婚姻关系不被该街道办事处“认可”,独生子女证因而办不了。蒋去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更改,调出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后才发现,是蒋的丈夫自己将“慧”误写为“惠”,蒋见状哭笑不得。该局工作人员建议蒋,去公安部门开具“曾用名”的证明。而辖区的解放派出所则对此表示爱莫能助:既然未曾使用过“惠”,何以有该“曾用名”?左右遇阻的蒋女士夫妇一筹莫展。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因当事人自己写错而“造就”的别字结婚证并不罕见:柳江县韦先生就曾在结婚登记时,将爱人名字中的“玲”写成“林”,而柳北区也有一位老人,正在为如何更正多年的别字结婚证而苦恼。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蒋女士再次来到城中区民政局。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该局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别字结婚证可通过补领方式换发正确的结婚证,这办法已在今年4月得到确认。

他进一步解释说,结婚证记载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档案,查明出错原因。如果是内部工作失误,民政部门会自行更正;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后改名换姓,则须先由公安部门出具“曾用名”的证明,再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变更;而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填写错误,则可以通过补领的方式换证。具体程序是:夫妻二人亲自到结婚登记部门,交回原先的错误结婚证,并书面说明造成结婚登记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原因,婚姻登记部门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换发正确的结婚证。

作者:刘健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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