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9万人白扔了22亿元

生活报新街派

关注

从1998年以来,沈阳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7起,涉案金额26亿元,涉及人员达9万人次,但追回的赃款、赃物总值不足4亿元。对此,警方提醒人们:参与非法集资,会走上血本无归之路。

22亿元集资款打水漂

刘某家住大东区和睦南一路15号楼。2002年2月,他听朋友说沈阳市新源养殖有限公司代养水蛭、土元,七个月就能返本付息,而且给的利息很高,还不用自己拿回家养。3月8日,他拿着家里的存折来到新源公司,接待他的梁勇经理介绍说,代养每组1500元,公司每月按固定数额给养户返钱。随后,刘某签了一份养殖协议,养了180组水蛭,共27万元。原本抱着“快速致富”梦想的刘某却没想到,就在他刚刚交完钱11天后,新源公司被公安机关查获,他一分没挣着,还损失了数万元。

龙某是市第一砂轮厂下岗职工,也是新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名养殖户。2002年3月17日,他投了28.5万元代养水蛭,结果血本无归。“(新源公司)苏家屯分公司离我家不远。我看到公司门前总围着不少人,我就去看看,才知道这项代养业务。我看他们公司获得了不少荣誉称号,还听人说媒体进行了宣传呢,说得可好了。我相信了,就决定投资。老婆下岗早,在苏家屯卖鞋,好不容易攒了点钱,全扔(新源公司)了。”

当谈及非法集资危害时,沈阳建筑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吴访非沉重地说,常言道:“买家不如卖家精”。投资者一旦把钱投进去了,主动权也就完全丧失了。参加集资的群众,大多缺少最起码的理财常识,有的将十几年的积蓄全部投进去,甚至将房子卖掉,把亲朋好友拉进来“共同致富”,而实际上是共同跳进了陷阱。更有甚者,有的把亲人车祸死亡后的赔款也投了进去。犯罪分子到最后却携巨款潜逃,给参与集资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据介绍,从1998年以来,沈阳市相继发生了“鹏达”、“华兴”、“新源”、“蚁康”、“亿万”、“万象”等非法集资案件。到目前为此,沈阳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此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7起,涉案金额26亿元,涉及人员高达9万人次,然而追回的赃款、赃物仅近4亿元。也就是说,9万人次投资的22亿多元人民币全部打了水漂。

参与集资者为何执迷不悟

明知不合法,有风险,是一条血本无归之路,为何还有如此众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辉总结了几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形成因素:

一是受暴利的诱惑。这类非法活动不需买地办厂,仅凭一个“皮包”公司,印发一批宣传简章,即可捞取巨额财富。如“新源”公司从2001年5月开始营业,到2002年3月被公安机关侦办,不到一年时间,仅以投资几十万元的代价,就吸引全省5000余人参加,签订代养合同9502份,非法集资额高达2亿多元。后期所发生的案件,多是从前期所谓成功的范例中学得,案件的一些主要犯罪嫌疑人,还是当年的投资积极参与者。

二是一些群众在急功近利思想驱使下,盲目跟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此类非法活动的蔓延。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城区接合部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文化层次较低、法律知识很少,生活困难,积蓄不多又渴望升值。在听信了公司的虚假宣传和别人的鼓动后,就盲目参与,引起链式反应,加速非法活动的发展和蔓延。

三是小部分社会闲散人员,明知是骗局也故意为之,充当非法集资活动“帮凶”。据调查,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除少数是首要分子外,还有极少数人是这类活动的骨干力量和积极分子,他们这些人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只要听说哪有集资的,明知是圈套也主动参与,先期投入后“获利出局”。之后便积极动员和组织更多的人跟进,从后面跟进的人中拿走高额利息,转向新的集资,为非法集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非法集资敛财殃害百姓

赵辉副支队长告诉记者,许多非法集资组织者吸收大量社会资金后,既不扩大实业投资,更不进行再生产,而是用今天集到的钱还昨天的债,先参加的人赚后加入者的钱。如此吸新还旧,恶性滚动,贻害社会。

—是严重扰乱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构成巨大的金融风险。

二是许多家庭的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城区接合部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属于弱势群体,—旦不能返本付息,将会倾家荡产,个别人容易走上极端。

三是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很多人是靠节衣缩食,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是卖房参与集资的,其经济上、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很差,一旦梦想破灭,参与群众往往采取各种过激行为,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当警方侦办新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数千名参与投资的群众情绪激动,普遍认为是政府“断”了他们的财路,如果新源公司不被查封,他们的投资款不但可以回本,还可以赚得高回报。然而,犯罪分子携款潜逃后,给养户们带来的不仅是严重的经济损失,还有极大的精神伤害。(据《沈阳晚报》报道)(生活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