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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办法就纺织品出口秩序定下规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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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记者 陈晶晶

自中欧6月11日达成《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的谅解备忘录》后,未来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秩序具体会怎样,成为国内纺织品出口企业和国际业界最为关心的问题。商务部6月19日发布公告,自7月20日起实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对出口到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部分纺织品实行临时出口许可管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制订办法的目的就是要使企业在中欧纺织品协议签署后,可以有序安排生产和出口,最大限度地给国内企业创造相对稳定的、可预见的经营环境。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今天接受采访时也认为,纺织品出口贸易秩序的规范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下来。

只有两类纺织产品实施出口数量管理

根据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只有两类产品会被列入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一类是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实行限制的纺织产品,一类是双边协议规定需要临时进行数量管理的纺织产品。以对欧出口为例,只涉及10类产品,仅占我对欧一体化纺织品出口总额的36%。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说,一体化之前的纺织品配额管理,很大程度上是进口国为主导的被动配额管理,配额的范围、数量、增长率、实施年限主要由进口国决定,我国可谈判的余地不大,新办法则是我国政府自主制订的,由我国与进口国政府通过磋商决定,涉及纺织品的范围也比一体化前被动配额管理时小得多。

对于美国已对我国设限的7种纺织品,这位发言人表示,两国政府还在进行磋商,对美国设限产品是否适用该办法实施出口管理,要视磋商情况决定。他提醒说,由于美方一再对我单方面设限,棉制针织衬衫等敏感紧俏类别中国海关统计的清关率已近100%,预计到7月20日,对美出口的设限产品已将无数量可出。

首次实施与海关联网核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商务部将与中国海关建立实时电子数据核查,杜绝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的转让和倒卖。新办法中首次实施中国海关通关凭证、进口国海关通关凭证的双证管理,实行商务部许可证管理系统与中国海关的网上数据交换、实时联网核查,一旦发现违规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新办法完全以企业的出口实绩计算申请数量,且总量、计算公式、分配方案全部在网上公布;配额全部无偿使用;所有类型的企业一视同仁并且充分考虑到一体化后企业相关产品对相关国别的出口实绩。相比一体化前的纺织品配额管理,新办法更加公开透明。

还有细节亟待政府明确

曹新宇副会长认为,新办法基本上确定了纺织品出口贸易秩序的规范框架,企业最关心的数量、业绩权重、时间段划分等问题都有了答案,但仍有一些实际操作层面的细节亟待政府明确,比如最大申报量可达多少,企业如何获知出口业绩等。

根据新办法制定的计算公式,今年企业获得的出口数量将按照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的出口业绩计算。曹新宇介绍说,海关公布的企业出口业绩都是按照8位税号统计的,而新办法中则要求按10位税号计算,企业无从知道按照10位税号自己究竟出口了多少产品,企业的知情权有待解决。

由于7月20日之前相关产品仍将维持现行管理方式,企业很有可能抓紧这个空隙增加出口,曹新宇认为,这种现象肯定会有,但大部分企业囤积的订单不多,所以7月20日之前出口量增长的规模不会太大。

本报北京6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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