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畔废弃工厂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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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江畔废弃工厂何去何从
本报记者 李建平
近来,钱塘江两岸几十万群众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它不是钱塘江的洪水,而是一家建在钱塘江大堤上的废弃化工厂。尽管该厂已停产一年有余,但由于突然停电使机器设备内存留着大量半成品及厂区内堆放的大量化工原料,时刻威胁着紧邻该厂的杭州下沙开发区、下沙大学城及钱江两岸的居民。
这家化工厂名为海宁市通元化工厂,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农业开发区内钱塘江大堤3号坝400米处。由于已经停产很久,放眼望去该厂内的机器设备早已被腐蚀得满目疮痍。
据记者了解,该厂从去年5月初开始停产至今,这个曾经的海宁市百强企业,为此已损失大概有二千万元。至于被勒令停产的原因,据海宁市农业开发区赵副主任介绍,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抄告件,其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化工产品生产没有取得生产的批准证书;第二是这个建设项目没有经过有关化工生产设计制作单位进行设计;第三是危险化学品车间仓库与周边高压线不符合要求,安全纪律不达标;第四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现场管理差;第五是危险化学品成品仓库没有按照要求采取防爆的措施。基于以上这五个问题,去年4月28日,海宁市政府要求该厂自5月1日起停产,希望该厂抓紧整改,整改完成以后早日投入运行。
然而本应是普通的安全问题整改,企业主却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对此,通元化工厂的厂长朱鹤良有一番苦衷。他告诉记者,他的厂是在1997年8月6日受海宁市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过来的,过来的时候开发区的目的是要带动这里的沿江化工二区。当时开发区的张书记和常务副主任沈培根同志研究以后让他在这个3号坝的北线组织生产,等形成规模以后再搬到开发区里面去。他说当时开发区是很热情的,所有的相关手续,土地的50年出让合同,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环境评估,一系列的手续都是开发区为他办的。“但是我忽略了当时应该去问问水利部门,我不懂,我也相信政府应该不会骗我的。我怎么会想到按照浙江省的有关规定,钱塘江大堤背水坡20米内是不能建厂的!而现在开发区还要我投入巨资整改,再继续运行,我怎么敢?”说到动情处,这位壮实的汉子不禁眼含热泪。
令人揪心的是,通元化工厂的水系与杭州市下沙开发区和下沙大学城的水系是一体的,如果一旦该厂厂区内数百吨化学原料和半成品发生意外,下沙开发区和下沙大学城内的数十万职工和师生将面临极大的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该厂厂长朱鹤良先后向海宁市政府呈送了12份报告,要求海宁市政府协助该厂进行搬迁或另行安置。海宁市有关部门也曾出面协调,但对朱厂长的要求一直没有给予正面答复。
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海宁市市长助理、海宁市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顾建国,他对记者一再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却只字不提该厂是否应该搬迁。因此,围绕该厂的去留问题,海宁市政府至今没有明确的态度。
那么,已然成为钱塘江沿岸巨大安全隐患的海宁市通元化工厂,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呢?浙江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在河流堤坝管理范围之内不能建工厂,只能建一些水设施。《河道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在河道的管理范围之内,不能建房,不能设立工厂。此外,《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则明确规定,海塘的保护范围为背水坡管理范围向外延伸20米。而海宁市通元化工厂就建在钱塘江的江堤北坡,显然在钱塘江的堤坝管理范围之内。这样,第一步,该厂安全评估就跨不出去了,而不能通过安全评估就预示着该厂后面的生产许可证就办不下来,就等于不能再继续生产。因此,从法律的意义上说,该厂所建的地址这块土地本身就是法律所不允许出让的,所以它是通不过整改的,只有搬迁一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