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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杀妻骗保”案一波三折王氏兄弟死缓改无罪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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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备受关注的“杀妻骗保”案经过死缓、无期两次改判后,王洪武、王洪学两兄弟日前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无罪。这一判决轰动了武汉保险业。此案的结论,不仅意味着两家保险公司将面临巨额赔偿,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承接保单的评判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

省湖北高院终审判决意味着王氏兄弟“骗保”不成立,他们的投保行为依然有效,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巨额保险。辩护律师称,王氏兄弟被羁押两年,可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王氏兄弟尚未提出以上两项请求。

“二王”从死缓到无罪

37岁的王洪学与34岁的王洪武是一对亲兄弟。2002年10月,王洪武曾为妻子投了164万余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3年2月25日,王洪武的妻子桂某在租住地煤气中毒身亡。当王洪武提出理赔请求后,保险公司怀疑是一起骗保案,遂报警。警方传讯王洪武后,他“供认”伙同哥哥王洪学杀妻骗保。3月5日,王氏兄弟被刑拘。

2003年10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洪学指使弟弟王洪武在事发当晚至次日,骗桂某服食安神药,随后用煤气致桂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间,王氏兄弟用手机频繁联系。遂以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判处王洪学、王洪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各处罚金5万元。

王洪学、王洪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武汉市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量刑不当,理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向湖北省高院提出抗诉。

湖北省高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王洪学、王洪武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4年6月将该案发回重新审判。

武汉市中院重审后,还是以故意杀人罪,改判王洪学、王洪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洪学、王洪武仍不服判决,再次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上诉。

湖北省高院二度审理认定,王洪学、王洪武用一氧化碳杀死桂某的证据不足,存在3大疑点:一是两家保险公司的报案材料,只能证明王洪学、王洪武有投保行为或在投保行为中有可疑因素,不能证明其投保就是为了作案。二是相关通话记录,只能证明王洪学、王洪武在何时何地打过电话、发过短信,但不能证明二人通话的内容,更不能因此判断是在策划犯罪。三是王洪学、王洪武曾供认是用“安神药”对桂催眠后,再用煤气致桂某死亡,但公安机关的技术鉴定未能在桂某体内检出安眠药成分,说明王洪学、王洪武的交代与现场情况不符。在现场提取的“安神药”仅有安神作用,没有催眠效果。桂某死亡时,身上无明显外伤,体内又无催眠药物,即桂某在没有外力和药物控制的情况下,如何到充满一氧化碳的环境中死亡的?

据此,湖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为由,宣告王洪学、王洪武无罪。

获“无罪”终审判决后,王氏兄弟及家属专程上门感谢4位辩护律师。据了解,代理此案的两年多时间内,4位律师本可收取10万元的费用,但他们仅收取了2000余元代理费。(据武汉晨报)兰州原市长张玉舜被捕涉嫌受贿数额巨大,不服逮捕决定被人民监督员驳回(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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