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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思变"偷吃"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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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6月10日消息:因为自己的经济状况比同住的小姐妹差,外来妹张敏便心理失衡,兔子吃起了窝边草。昨天,虹口法院以盗窃罪当庭判处张敏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年仅20岁的张敏去年8月从江西来到上海打工,与4个小姐妹一起,租住在本市同心路一处房屋内。但由于张敏的工作一直不稳定,经济状况与小姐妹差距很大,内心便有些失衡。

今年2月3日凌晨,张敏上厕所时突然发现,室友小严的铁皮箱竟然开着。于是,偷偷从中窃得价值共计9820元的VPIYS牌笔记本电脑1台、卡西欧EX-Z55型数码相机1架、松下12MB型数码相机SD卡1块及EDICTIONAPYPW-A8500型电子词典1台。把这些东西藏在房间过道的吊橱里后,张敏若无其事地继续睡觉。

早上,室友小严并没有察觉财物被盗,照常上班。这天中午,张敏又看见还在睡觉的室友小韩枕头底下露出一只褐色的皮夹。于是,再次伸出贼手,窃得皮夹1只,内有人民币3500元及日币5000元。

但张敏总担心事情败露,便自作聪明地伪造了遭窃的现场,还将自己的手机藏到了卫生间的吊橱里面,佯装也遭窃了。为了戏演得更逼真,张敏还拨通了“110”报警,并向警察谎称曾在楼道走廊里遇见过一名陌生男子。

不料,一次偶然的机会,室友发现了她藏在卫生间里的手机,一切谎言立刻被揭穿了。

到案后,张敏交代,偷到的钱全部兑换成人民币后,大部分寄回了江西老家,藏在房间过道吊橱里的笔记本电脑等还没来得及销赃。“这些钱只不过是向她们借的,以后赚到钱会还给她们。偷笔记本电脑是对她们的报复,谁让她们平时对我这么傲,我只想吓吓她们。”

案发后,缴获的赃物已由警方发还被害人,张敏的家属还帮助其退还了赃款3000元。

作者:诸达鹤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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