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服务员“零口供”案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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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在宜宾市筠连县备受关注的一起当地某饭店女服务员被强奸案,近日由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8年。据悉,这是当地审理的首例“零口供”强奸案。
今年2月8日晚,当地无业人员贾某同他人喝酒后,携带一把尖刀行至该县某饭店,要带该店女服务员仁某外出被拒绝后,便在其宿舍反复纠缠。为不影响同事休息,仁被迫送贾下楼。途中,贾用尖刀对仁进行威胁,强行将仁带到自己的租住处实施奸淫。次日上午9时许,仁回到饭店向同事哭诉被贾强奸的事实。随后,贾被公安机关抓获。
贾一直不承认自己当晚强迫同仁发生性关系,辩称和仁是恋人关系。公诉机关以大量证据证明贾某的犯罪事实,查明贾的辩解是谎言。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于1996年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9月28日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胡泽华肖良西记者田富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