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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吸烟却无惩罚标准士多店照旧售烟给学生(图)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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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20日,广州出台有关草案禁止在中小学校园50米内设卷烟禁售点,翌日,记者在街头看到一群中学生边打牌边抽烟。 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资料图片)

  昨日是“世界无烟日”,时报记者从广州大道南出发,途经新港西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同福路、南华路、黄沙路、中山一二三四路、环市路等街道。途经市6中、市5中、市1中、市7中、省实验中学、育才中学、广大附中等学校。发现大多士多店没有禁售标志,有些士多店甚至把一盒香烟拆开,化整为零,以“支”为单位向未成年人散售。在广州,大部分中学都被各种各样的士多店包围,香烟店一家接一家,这无疑刺激着学生的神经。美国的一些科学家认为,花很多时间在便利店附近游荡的青少年吸烟的可能性更大。

  策划 吴斌

  本栏撰文 时报记者 魏丽娜 杨绍缤

  记者走访

  大多士多店无禁售标志

  记者昨天从广州大道南出发,途经新港西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同福路、南华路、黄沙路、中山一二三四路、环市路等街道。途经市6中、市5中、市1中、市7中、省实验中学、育才中学、广大附中等学校。

  广百新港店、江南店,东山百货大楼一楼烟酒专卖处将香烟撤柜台,柜台上面摆着世界无烟日的宣传牌;广州金叶烟草专卖店放假一天,紧闭卷闸门,上贴无烟日宣传单。万国广场挂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

  新港西路广州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旁的快客超市、中大东门海珠区供销社烟酒糖海珠销售部、江南中路海珠购物中心以及旁边的7-11超市、前进路好又多超市等没有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

  沿途绝大部分士多店、杂货店都没有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或者挂在不显眼的地方。记者沿途只看到工行同福中路支行对面的珍珍、财有两家杂货店挂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

  记者问销售人员是否知道昨日是“世界无烟日”,大部分都表示知道,但除关上门或撤柜以外,生意还是照做。

  在中大东门海珠区供销社烟酒糖海珠销售部,记者5分钟之内就看到6人买香烟。销售人员一般拒绝回答诸如“今天生意跟前几日相比是否下降”之类的问题,他们表示跟平时一样———“有谁会拒绝顾客呢?”一名销售人员对记者说。他们表示,香烟的税率很高,现在大街小巷都是卖香烟的,生意也不好做。

  调查显示

  83%低龄吸烟学生能买到烟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同时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虽然烟酒行的柜台上摆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牌子,但仍照售不误。有调查表明:83%的吸烟学生说,并没有遇到因年龄太小而买不到烟的情况。穗港澳青少年研究中心副所长陈冀京介绍,现在的孩子15岁和20岁的差别不是很大,商家卖烟时,总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出示身份证,没有这个权利不说,即使有,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也没有这个可能。

  不少士多店店员表示生意永远是第一位的,自己很难做到完全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况且很多未成年人买烟也不一定是自己抽,有可能是给家长或其他人跑腿。记者此前曾在环市中路亲眼看到过某士多店向几名穿校服的学生出售香烟。一名学生拆开烟盒后把烟分发给几个随行的同学。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一些士多店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消费水平,竟把一盒香烟拆开,化整为零,以“支”为单位向未成年人散售。

  目前的研究尚未证明便利店与吸烟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但环境会影响人。美国的一些科学家认为,花很多时间在便利店附近游荡的青少年吸烟的可能性更大。在广州,大部分中学都被各种各样的士多店包围,香烟店一家接一家,这无疑刺激着学生的神经。

  法律空白

  无具体惩罚标准难执行

  1991年我国出台《烟草专卖法》要求香烟生产、销售商严禁向18岁以下人员出售香烟。2001年5月2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文件要求,烟草行业所属各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和零售柜台上应设有“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

  广州市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广州市也一直要求每个卷烟零售点,必须在柜台上竖有警示牌。但这并不是强制执行的,即“不是必须的,主要依靠商家的自觉”,在检查时如发现没有这个警示牌,零售点不会受到任何相关的惩罚。

  如果有人投诉某零售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管理部门除对其口头教育外,也不会有相应的措施,因为“法律只说禁止,但没有如果违反应该怎么办,有谁作为主体进行惩罚的规定”。

  专家建议

  出台士多卖烟细则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邹睿表示,要解决目前的问题,必须完善立法,特别是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例如,可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烟草专卖法》中进一步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相关规定,制定细化、量化的惩罚措施。

  可以赋予烟草零售商查看消费者身份证件的权利,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售烟,并且对售烟给未成年人的商家予以严惩,必要时可吊销其执照。在执法上,要指定专门的执法机构,赋予明确的执法权。

  针对目前学校附近易产生青少年吸烟聚集区的情况,邹睿律师表示,政府部门应出台详细的士多卖烟规定或者条例,应该规定校园附近一定距离内的小卖部禁止售卖香烟,对向18岁以下的中小学生卖烟的士多店进行高额罚款,从根本上杜绝学生买烟的渠道。(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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