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工程”实现“四个转变” 市政府采购中心两年省钱3.3亿
深圳商报
近日,记者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作为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们发扬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以“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为服务宗旨,大力推进“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变人工采购为电子采购、变零星采购为规模采购、变被动采购为主动采购”的“四个转变”,实现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采购领域不断拓展、采购方法持续创新、电子采购初见成效、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
2003年至2004年,中心共完成采购预算27.4亿元,节约资金3.32亿元,节资率为12.1%。同时,率先在全国推行全程网上采购,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透明的特点,成效明显,被誉为“阳光工程”。
集中采购
筑起防腐新屏障
推行政府采购,主要是改变原来由各机关事业单位分散、自行采购的状态,实行以集中采购和招标采购为主的采购模式,为预防腐败筑起一道新的屏障。
在探索和建立这一模式的过程中,我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全国较早地成立了专职政府采购机构,即在1999年成立了深圳市政府物料供应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又于2002年10月成立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财政局分离,独立运作,在全国较早地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和操作职能分离。
现在,深圳政府采购的范围已经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使用预算内、外资金和事业收入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特别是,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其作为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承担市本级采购量的比重已从中心成立前的26%上升到2004年的83%。
电子采购
体现公正、透明、便捷
从2003年开始,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始大力推行网上政府采购,中心自主开发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目前,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完成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包括网上申报、审核、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投标、询价、监管等信息处理,实现了交易过程的公开、公正、便捷、透明,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
据悉,2004年5月,中纪委常委吴玉良及部分省市纪委领导一行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视察后,认为网上政府采购在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反腐保廉等方面意义重大。同年9月,透明国际组织一行在考察中心后,也对网上采购给予了高度评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统一受理采购单位申报、统一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实现规模效益的做法,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作用。
规模采购
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
中心大力推行协议采购,已分别将车辆、电脑及外围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民用空调及公务车加油、保险、维修等项目实施了协议采购。
中心不仅改革实施办法,由采购单位自己直接在政府采购网上申报和订货,采购时间大大缩短,而且实施网上监控采购过程,确保协议采购项目价格低、质量优、服务好。中心还推行定期采购,将一些量大面广、采购次数频繁的通用项目进行整合,提前统一安排采购,实现了采购上规模。同时,他们还合理打包,将不同单位相同或相近的采购项目进行打包统一招标,提高采购效率。
2003年,市政府将首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承办权招标实行政府采购,取得圆满成功,备受好评。2004年,采购中心又主动实施了深圳市医疗设备大规模集中采购,一次性完成了往常需要10多次招标才能完成的招标任务,得到市人民医院和供应商的高度评价。
主动采购
使政府采购成为民心工程
几年来,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始终按照“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开展,采购中心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在主动采购上下功夫,力争为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中心对采购大户和重大或应急项目实行主动服务或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应急项目简易采购办法;实行办事时限承诺制,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中心文明用语,还设立了业务受理和咨询窗口、电脑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公布服务宗旨、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积极评价明显增多,重视和支持也明显增强,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对深圳政府采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冶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