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之后还须有“对接”
红网
近日广东省发出工作时间调整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上午上班时间由八点推迟到八点半,下午上班时间由两点半提前到两点。有关人士认为,实行“错时上下班”能够缓解城市的交通拥堵。(据新华社5月11日电)
“错时上下班”的作息制度,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的。近年来,我国的河北、上海等省市,也都先后实行了这项制度,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单位。在广东省内,则有深圳市于2003年底“先行一步”。但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实施“错时上下班”,无疑会给公众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最大的作用,是对交通管理起到“削峰填谷”效果,缓解交通高峰的拥堵状况。媒体报道,浙江温州市推行“错时上下班”制度之后,基本缓解了该市上下班高峰堵车的矛盾,相当于少花20亿元打通了老城区的主要道路。但也有一些地方推行这项制度后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吉林省长春市更是在经过调研之后,决定不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错时上下班”建议。
广东省既然作出了这项公共政策决定,想必是经过了充分的调研论证。但笔者认为,实行新的工作时间制度之后,必须慎重应对其带来的一些细节问题,以更好地发挥新制度的积极效应。比如政府机关的中午休息时间缩短了,可能会给一些前来办事的群众带来不便。再比如很多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员中午不能再回家吃饭,单位食堂的压力会大大增加,单位周边餐饮业的卫生状况也需要关注。
此外,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之后,城市交通调度、治安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关部门都必须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与新的作息制度有效“对接”。同时有关部门不可忘记,“错时上下班”只是众多交通管理措施中的一种,它对全面解决交通拥堵并不能起到根治的作用,必须对整个交通组织不断进行调整才行。(稿源:红网)(作者:李清)(编辑:潇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