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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热乡民间业余艺术团创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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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热乡民间业余艺术团建团20多年来,常年活跃在农牧区旅游定点单位。他们积极参加各种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活动和大型文艺汇演,不仅对外影响广泛,而且近几年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俱增,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及拉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了人们的思想情操。同时为增加本乡农牧民群众的现金收入,搭建了平台。

1985年5月,为了使娘热乡文艺生活得到进一步发展,节目内容逐步走向丰富多彩及正规化,由娘热乡1村的格龙同志组织成立了娘热乡藏戏队,表演《卓娃桑姆》和《苏吉尼玛》两出藏戏,便于参加农庆及各种业余文艺活动的演出。节目深受农牧民群众广泛欢迎,并逐步发展壮大,1988年改名为娘热乡民间业余艺术团。随着西藏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1990年该艺术团开始面向西藏的旅游业、节假日和各类歌舞演出活动进行表演。一方面,为了弘扬传统的民族文化,新增了《“诺尔桑”传》、《白玛文巴》、《赤美滚丹》、《文成公主》等6大藏戏及有着民族特色的《朗玛堆谢》、《鼓舞》等;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新市场,编排了各类具有现代风格的歌舞,且内容健康、活泼,大多以军民关系、西藏大发展为主题,节目短小精悍,形式多样,节目始终保持了西藏的民族特色和风格,富有很强的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

随着艺术团的不断壮大,他们成立了党支部,目前演职人员发展到64人,他们大多精干,一专多能。为了使艺术团健康快速地发展,格龙团长曾先后前往北京、广州、珠海、汕头等地,与当地的民间艺术团学习交流,并筹资2万元从成都购买了扬琴、二胡、京胡、笛子、唢呐等民族乐器。与此同时,该团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学习制度,对提高全团演职人员的自身素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娘热乡民间业余艺术团的演职人员每年深入到拉萨市周边的7县及各乡牗镇牘进行巡回演出45至50场次;参加政府性文艺汇演20至25场次;旅游性演出40至45场次;另外,还应邀前往北京、成都等地演出。

为了使娘热乡民间艺术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键康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他们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通过向银行贷款和内部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万元,修建商品房。同时该团还开办沙厂、预制厂、养牛厂等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其经济收入由1998年的人均1800元增加到2003 年的人均6500元,极大地提高了演职人员的收入,并且该团拥有固定资产达500万元,年纯收入达48万元。

作者:郑发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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