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对从事工会工作30年以上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为表彰长期为中国工运事业作出贡献的工会工作者,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中华全国总工会4月25日作出决定,对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中从事工会工作3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颁发工会工作者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广大工会干部向他们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工运事业,立足本职岗位,坚持开拓创新,密切联系群众,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