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最大黑社会"夜上海"5名主要成员被处死刑
法院判定以赵洪霖为首的“夜上海”团伙为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赵洪霖、左洪伍、王志、黄强、吴立新5人被注射执行死刑
赵洪霖其人:绰号“赵三”,男,1956年8月5日出生于长春市,汉族,高中文化,原系长春市夜上海酒店经理。1986年4月因赌博被劳动教养三年;1996年5月20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狱后又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于2001年10月28日被刑事拘留。
东方网4月21日消息:2005年2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团伙涉嫌杀人、绑架、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抢劫、私藏枪支等多种刑事犯罪,共涉嫌命案7起,判处死刑。赵洪霖等人提起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护原判。4月8日,“夜上海”黑社会性质团伙中5名主要成员被执法死刑。至此,长春市原“夜上海”酒店经理赵洪霖犯罪团伙案经过近2年的审判,终于全部结束。
赵洪霖曾“逢赌必赢”
夜上海酒店位于南关区民康路边,业主叫赵洪霖,45岁,此人在社会上小有名气,圈内、圈外认识他的人称其“赵三”、“三哥”。他掌握了一手赌博的“好手艺”,推牌九、看小牌,打麻将、赌色子,赢多输少,1986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3年。解除劳教后,赵洪霖为提高赌技,专程去了一趟南方,带回一副麻将和一副眼镜,从此“赌技大长”,几乎每赌必赢。
打死人暂时逃过刑罚一举成名
据赵洪霖团伙内部人员传说,使赵洪霖一举成名的是1993年4月发生的一件事:一天晚上,赵洪霖和几个朋友在一家夜总会喝酒、点歌,坐在另一桌的是社会流氓魏仁(化名)等一伙人。席间,赵洪霖付钱为魏仁的一个小兄弟点了一首歌,却没答理魏仁。魏仁心生不快,与赵洪霖发生口角,进而双方大打出手。事后没几天,赵洪霖的妻弟王志等人在一饭店内将魏仁打死。案发后,虽然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赵洪霖,但由于王志在逃,赵洪霖把罪行都推到王志的身上,赵洪霖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出狱后,赵洪霖在社会流氓中的地位和名声得到提高,常对人宣称“公安局的某某是我哥们儿,不论多大事他都能帮我摆平。”
长春近期最大黑社会团伙现行
经过调查:赵洪霖自1998年以来,先后勾结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王志、黄强、李洪峰、赵文久、党力等人组成违法犯罪团伙,其团伙成员均听命于赵洪霖,以赌博、组织卖淫等为聚敛钱财手段,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赵洪霖先后成立了长春市夜上海酒店、圣地亚哥洗浴广场等经济实体,所敛钱财用于支持其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赵洪霖团伙32名人员落网后,办案民警说:赵洪霖黑社会性质团伙是长春市近期出现的势力最大的黑社会团伙。
涉及5宗罪赵洪霖等5人被处死
2005年2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洪霖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赌博罪,判处死刑。赵洪霖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3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月8日,赵洪霖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左洪伍、王志、黄强、吴立新5人被注射执行死刑。
案件回放
“制造”7起命案:
1993年4月7日,赵洪霖在长春市富顺酒店吃饭时与魏仁发生矛盾,赵洪霖被魏仁打伤,为此赵洪霖伺机报复加害魏仁。同年4月12日晚,赵洪霖得知魏仁在长春市四季春饭庄(吉林熏肉大饼店)吃饭后,遂指使刘奎艳等人携带猎枪、刀、镐把前去加害魏仁,致使被害人魏仁死亡。
1999年3月15日夜上海酒店聚众斗殴致死周东华案。
1999年7月7日长春市西桥洞枪杀邢志福案。
1998年10月13日绑架杀害民营企业家高深案。
1995年5月25日枪击致死尹枝发案。
1995年11月19日聚众斗殴致死万崇利案。
1998年11月16日伤害致死孙明勋案。
1994年5月18日伤害致死马景山案。
非法设赌获利百万
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间,赵洪霖在长春市夜上海酒店、奇克矿泉水集团、吉林省名车实业有限公司、全家福集团等地多次设立赌局,非法获利人民币数百万余元。
与姐姐组织妇女卖淫
2000年3月至2001年8月间,赵洪霖与赵婉馨(赵洪霖的二姐)在其经营的长春市圣地亚哥洗浴广场指使王晓峰组织李某某等七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选稿:杨晓明来源:东亚经贸新闻作者:曹光宇 崔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