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昨日下达“减负令”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昨日,市教育局结合宁波市的实际,下达了“减负令”,并将于近期组织督学分赴各地明察暗访。市教育局今天起还将开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举报。举报电话为:87183339,87183387,87191191。
关于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考试,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禁止举行除此以外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学科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区域性学科会考。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除高三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
初中阶段,不得以学业成绩作为惟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给学校、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和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来评价、奖励学校和教师,也不得以此来排列学校、班级和学生的名次,不得向学生、家长公布考试成绩和名次,不得诱导甚至胁迫学生及家长放弃中考权利。不得分或变相分快慢班、重点班,初中毕业年级不得重新编班。严格控制班额,不得擅自突破班额。
关于上课课时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艺术、品德、历史与社会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关于在校时间
城镇中小学校和教师不能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除学校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外,年级组和班主任不得另行规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以确保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日分别有9小时以上、9小时、8小时的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原则上应在4:00前离校,初中生5:00前离校。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不准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学校不得组织小学、初中学生(包括寄宿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早自修,不得组织非住校的学生参加学校的晚自修,寄宿制学校的晚自修时间,教师不得进行全班性上课或测试。
关于每日作业
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严格控制练习资料,严格控制学生每日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一律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高中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关于停课放假
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小学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停止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
严禁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对高三学生在周六上午的补习应坚持学生自愿,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严禁中小学校舍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面向中小学生的节假日文化课补习。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面向本校、本班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兼课。严禁中小学校或教师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