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泄漏事件两肇事司机被捕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昨天从淮安市检察院获悉,“3·29”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液氯泄漏事故肇事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康兆永、王刚已被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初步查明,3月29日下午,山东济宁科迪化学危险品货运中心司机、初中文化的康兆永和押运员兼副司机、小学文化的王刚,在明知轮胎应报废更换的情况下,仍驾驶标示吨位15吨、实际装载29.44吨液氯的鲁H00099罐装车,由济宁前往南京金陵石化公司。当晚18时40分许,由北向南行至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时,车左前胎爆裂,车辆失控后撞毁路中央护栏,侧翻至高速公路另一侧,与迎面驶来、运输空液化气瓶的鲁QA0398货车相撞,造成被撞车司机当场死亡、本车液氯泄漏。由于2人未及时准确报告车上所载为何种危险品,延误疏散抢险时机,泄漏的氯气造成28人死亡、350余人住院治疗,当地万余居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财产损失达2901万元。
事故发生后,康、王2人在安全地带停滞至当晚10时许,后绕道乘出租车逃至南京,30日向南京市公安交巡警七大队投案自首,随即被移交淮安警方刑事拘留。随后,淮安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赴山东、南京等地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市检察院工作组也于案发次日到达事故现场先期了解情况。4月8日,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康、王二人,次日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淮安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透露,由于此案关系重大,“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将很快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