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购房发票转让房屋可省营业税
二三里资讯
日前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江北某楼盘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交了8万多元的首付款,并已经和银行签下了余款的按揭贷款合同,但是开发商至今没给他发票,而只开了首付款的收据。周先生觉得这不太合理,他认为,一方面发票是消费者购房的合法有效凭证,另一方面他还听说如果有发票,将来他一旦转让房屋产权,可以少缴一部分营业税,所以怎么都要把买房发票拿到手。据悉,我市遇到周先生同样问题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购房应索要全额发票
记者为此专门向市地税局进行了咨询。据称,市民应该积极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发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房产开发商在房屋竣工后,代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必须向相关主管单位出示该房的全额发票,方可办理房产证;凭房产证才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不可能逃税。但是部分开发商却屡屡推迟或拒绝给购房者开发票,导致消费者手中缺乏这一合法的有效凭证。
市地税局提醒消费者,按揭买房的市民虽然只付了部分房款,但银行已经把剩余房款的钱给了开发商,现在只是银行与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已经算付清了,开发商没有理由不向购房者开全额发票。在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全额发票,办证之前暂时没开发票的定金或首付款可用收据和购房合同为凭证。
不满1年房屋转让凭发票减税
市地税局介绍,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中提到“受让价”的唯一有效凭证就是购房发票,减除额以票面上的价格为准。
即,如有购房发票,可以转让价减去购入价的余额来缴营业税费;如果没有有效扣除凭证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按卖房的转让价全额来缴纳营业税。
以一套购价20万的房子为例,如房主王小姐以25万的价格转让给别人,则她要缴纳的营业税额为:
(1)没有发票的纳税情况:25万(转让价)×5%(营业税税率)=12500元;
(2)有全额购房发票的纳税情况:[25万(转让价)-20万(购入价)]×5%(营业税税率)=2500元;
相比之下,如果有发票可以少缴纳1万元的营业税!
1年以上房屋转让免征营业税
记者同时了解到,转让房产时,还要按应缴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费、教育费附加,由于有无发票造成的营业税额计算有差距,相应的这两种费用也会不一样。如果转让价格低于购入价格的,则无须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市地税局提醒,转让购买并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住宅按上述规定征税,转让购买并居住一年以上房屋则免征营业税。本报记者 胡晓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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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应这样缴税
本报讯(胡晓 高敏)据市地税局介绍,现在个人买卖房屋主要需要缴纳以下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购买并居住不满一年的普通住宅转让,以转让价格减去购买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乘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并按应缴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市民个人转让年限不足5年且有增值额的自住房产,按售房收入全额1.3%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房屋所有者出具房产原值凭证、买卖合同、过户及其他有效证明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没有增值额的,出让所得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居住5年以上的,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