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上升,摩托车事故成第二大“杀手”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赵琰)昨天,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了我市3月份交通事故情况。当月全市共发生财产损失较大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31起,造成39人死亡,1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09万元。其中,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浦口、六合、江宁、建邺、秦淮等地。
据介绍,3月份,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这六大重点违法行为共造成事故37起,造成13人死亡、33人受伤,分别占事故起数的28.24%、死亡人数的33.33%和伤残人数的32.04%。其中,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共造成9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与上月相比,此类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2人。
此外,3月份摩托车共发生31起事故,造成8人死亡、30人受伤。事故起数较上月增加5起、死伤人数较上月增加4人。据悉,摩托车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仅次于小客车肇事事故,位居第二位。
(编辑 田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