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车站搭车卖保险运管处:诱导旅客购买保险将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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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3月25日讯 昨日,赵先生到烟台市汽车总站购买烟台到莱阳的车票。拿到票后,他发现除了正常的车票外,售票窗口给每张票都搭上了一张一元钱的保险。他有些不明白———车票里不是已经包含了保险费吗?为什么车站还要搭车再卖一份?
昨天下午,烟台市运管处客运一科刘明科长就记者“搭车卖保险”的疑问作出答复:一块钱的保险不属于法定的承运人责任险,而是一份额外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份保险的最高赔偿额为4万元人民币。目前,烟台市的部分车站已经得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许可,可以办理代售保险业务。为规范车站代办保险行为,运管处专门下发文件对这项业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车站要严格遵循投保人自愿和保单与车票相分离的原则,不得出现强迫、诱导旅客购买保险的现象。
运管处客运一科作出承诺———市民在购票时,如果发现搭售行为可马上打电话举报,运管处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车站,运管处将取消其代售保险业务。运管处客运一科投诉电话:6257466。(记者赵立群实习生邢梅通讯员谭森)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