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杰青”建 18亩祖坟的背后
今晚报
前村支书占地 18亩建祖坟
孙玖是 1995年至 2000年大志村的两任村支部书记, 1998年的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之一。2000年10月,孙玖主动向村委会提出辞职,现为沈阳市长城聚氨酯橡胶制品厂厂长,该厂原为村办集体企业,1998年,在集体企业转制中,孙玖称其以十几万元的价格转到私人名下。
据了解,早在2002年大志村就有村民就这块坟地上访,说孙玖利用职权修坟占地。“其实这是我花了12万元从一个姓李的人手里买的,有协议,当时区纪委的来查,我都说清了。”孙玖说。
“以前那片地有20多座坟,我爷爷奶奶、母亲的坟也在其中。”孙玖说,2000年,一个叫李晓伟的企业老板买下了这片地。村里提供的李晓伟与大志村村委会签的合同书上写着:李租用村南A区二企处非耕地14亩,租用时间 40年,租金共 21万。东陵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测绘队 2003年 9月24日测绘的数据是,孙玖家坟地所占面积为12088.97平方米(约合 18.12亩)。孙玖说其余的地是他租的,每年给李100多元的租金。
对于这座以汉白玉为主料的豪华墓给其带来的“麻烦”,孙玖说他预料到了,但他认为自己买地合法。孙玖说:“我这人就这样,做什么都要做好。”虽如此,去年村里要求他交党费时他并没交,“我说,我做的事不够党员标准,不交了。”
213亩林地当荒地“转让”
孙玖家坟地所在地最初出租的目的是招商引资,这和紧挨着坟地北侧、原占地200余亩的林地作用是一样的。“这200多亩地都是杨树、刺槐……”村民吴荣祥指着村南端一大片建筑说。吴说的是10年前这片地的样子。现在,杨树林变成了钢筋水泥的石料厂、煤球厂。
“占了集体林,我们村民也没得到一分钱的补偿。”吴气愤地说。“还有对面那片小别墅,那可是咱村民的耕地呀,100多亩。”另一位村民指着村口北侧的一片别墅区说,“我们村的林地和一些耕地都不明不白地被占用了,说是招商引资。”
大志村有据可查的林地为213亩,现已彻底消失。村民在上访中,在有关部门没找到213亩林地的砍伐证。据了解,大志村所有卖给企业的土地,价格都在每亩 1万-1.5万元,一般转让期在30-50年之间。“这个价格是极低的。”这是孙玖、现任村支书李祥玉的共识。包括200余亩林地上建起的工厂,协议上都是转让“非耕地”或“荒地”。
“村里也知道按林地转让会拿到更多钱,”李祥玉说:“人家企业老板也懂法,林地要交的转让费比荒地多很多,如果是林地人家能来投资建厂吗?企业都是希望买一块‘荒地’。”
大志村最便宜的地是别墅区的120亩耕地,这片地是无偿转让的。当地村民称为“强占”。当时的村支书孙玖说:“无偿转让只是想吸引能人来村,把村子的经济带动起来。”
土地流失换来的“经济繁荣”
李祥玉承认村里招商引资的确占用了部分耕地和林地,但这些企业也的确改善了农村面貌。他举例说,“某石料厂每年都义务给村小学提供校服等物资,这些一年就是3万元。”
在企业与大志村所签的协议中,大部分都有一条“乙方投资所建企业,无论盈亏,均与甲方无关”。李祥玉坦言,这种招商引资其实是虚假繁荣,“是空的”。“村子把十几亩地转让给一个企业30年到50年不等,企业一次交十几万就完了,太廉价了。但当时不弄点钱村委会就开不开门了。”
村民吴老五不同意李祥玉的话,他算了一笔账:某石料加工厂与大志村村委会的协议里写着,村里以每亩17000元的价格转让11亩地(协议中写非耕地,村民指证曾为耕地),出让期为 48年,也就是说这每亩地 48年才赚了17000元,如果是种玉米,按2004年的玉米价,每斤 0.43元(比前一年低 3分钱),大志村平均亩产量 1000斤,每亩地就是430元的收入, 48年就是20640元钱。
“而且这钱是放在咱农民自己腰包里了啊!”吴激动地说,“谁不知道这时候多包点地种粮食赚钱呀?可是我们还有地可包吗?现在我们每人才3亩地,想多包还有地吗?”据《华商晨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