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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打表查超速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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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正式公布了《高速公路主要站点运行时间表》,即日起,每辆上高速公路的汽车都要严格打表测量行驶速度,如果行驶时间少于表上规定的时间,将被罚款。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打表查超速,通过车辆进出高速公路的准确时刻和运行里程来判断。驾驶员持年票IC卡上高速路刷卡时,自动记录上路时刻,下道时也要记录时间。在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的行车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80公里以内,如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间小于规定时间的1/3,或行驶速度大于规定速度的1/2,将处以1000元左右的罚款。

(记者 胡兰 黄艳春)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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