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给一块肉皮 气丢一条人命
沈阳今报
记者张雷
今报讯觉得老伴买的肉少了3两,58岁的王大爷回去找卖方理论,不料突发心脏病而死。王华大娘起诉到了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卖肉人赔偿3000元。
起因 一块肉差了3两?
2004年4月23日下午,王华大娘到菜市场买猪肉。回家后,老伴觉得肉的分量不够,用弹簧秤一称,少了3两多。
于是夫妻两人回去找卖肉人理论。据王华大娘讲:“当时,李峰(卖肉人)随手扔出一块很脏的肉皮,话说得也很难听。我老伴气得倒在了地上,人事不醒。卖肉的马上就跑了。”
对此,李峰有另一番解释:“她当时要绞肉馅,我就将肉皮先剔了下来。她走的时候,忘了拿肉皮。我拿肉皮和肉馅一起复了秤,是原重。我问他们哪差分量了?突然老太太喊了起来,老爷子倒了下去。为了防止发生口角,我就赶紧走了。”
焦点 老人死谁负责?
送到医院后,医院确诊死因为冠心病发作引起老人死亡。王华大娘认为,卖肉者故意欺骗的行为,造成了老人情绪发生显著变化。卖肉人的违法行为与老人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对方应该赔给自己抢救费、丧葬费及死亡赔偿费等共计66510元。
李峰认为,派出所的调查结果证实,自己没有同老人有任何身体接触,自己不存在其所说的“违法行为”,所以不能对死者的死亡承担责任。王大爷心脏刚刚做过搭桥手术,可能是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导致心脏病突发猝死。
结果 协议卖肉人赔3000元
王华大娘起诉到法院,法庭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法官认为李峰在此案中虽然没有民事责任,但存在着道义的责任,应当给对方以适当的赔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李峰一次性给付王华大娘补偿款3000元。2.案件受理费50元,由李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