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购房合同是否要加首付款
新京报
宁先生反映:3月5日,他购买了石景山区一处期房,他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了20%首付款8万余元。近日央行决定3月17日起调整商行房贷政策,首付达30%.昨日,售楼人员电话告知宁先生,通知他要再补交10%的首付,何时补交还不确定。签合同在新政策出台前,但现在合同并没签下来,购房者是否也要按新政策补交10%的首付吗?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郭川说:购房者是向银行贷款,首付多交10%并不是交给开发商,央行出台的新政策是根据有关法律对各商业银行的行政管理规定,并不影响客户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规定。因此,是否增加10%的首付,购房者要以与银行的合同为准。
本报记者张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