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庭上对质下马碑身价(图)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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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马碑案 4年未了
2000年4月,“福满楼”及其董事长于成启被沈阳故宫博物院一并告到了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700万元的损失。
2000年7月11日、9月1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2003年6月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于成启于判决生效3个月内,对沈阳故宫博物院管理的下马碑进行修护,修护费用由被告于成启负担,并赔偿沈阳故宫博物院人民币100万元,所赔款项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付清;驳回原告沈阳故宫博物院要求被告福满楼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今报2003年8月20日法治版报道)
今报讯 昨天下午2点50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下马碑一案进行了质证,鉴定出下马碑价值2700万元的文物专家首次出庭作证。
由于这次质证是在省高法就下马碑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前进行的,因而格外受到关注。
文物专家 首次出庭
下马碑的实际价值,是判决下马碑赔偿案的关键。昨天,辽宁省文物专家首次对自己所做出的《鉴定意见》出庭作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下马碑一案时,曾指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下称鉴定中心)会同辽宁省文物鉴定组进行鉴定。
后鉴定中心出具了《对沈阳故宫东侧下马碑损坏和赔偿的鉴定意见》(下简称《鉴定意见》),结论为“下马碑”的价值最低在2500万元人民币左右;如果勉强粘补,已远远不能恢复原貌,其价值已被极大贬损,最多为原价的10%。
一审判决中,中院称“通知鉴定人到庭就鉴定意见及异议说明进行庭审调查,但鉴定人未出庭”,所以专家所做出的评估价格没有被采信。
但几位专家均称,在一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没有接到出庭通知。昨天,省高法在审判前安排了专家的出庭质证。出庭的3位专家分别是原辽宁省博物馆馆长、辽宁省博物馆研究员王绵厚,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辛占山,辽宁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姜铁成。
质证观点 针锋相对
昨天的质证主要就“《鉴定意见》书的结论”,“福满楼报失奔驰车”两个问题进行。整个质证进行了2个小时,双方在质证时交锋激烈。焦点一:鉴定意见是否准确
福满楼观点:代理律师认为,3位专家除辛占山外,都不是省文物鉴定组的成员,如何有资质和资格对文物进行评估、评价?
专家观点:对此,王棉厚说“我是文物保护专家组的成员,对文物保护有足够的发言权”。姜铁成说“我是主管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的,不可能不了解文物”。辛占山说“我既是省文物鉴定组的成员,也是文物保护专家组的成员”。
至于资格,3位代表都称,当初受市中法的委托对文物进行鉴定,说明他们有足够的资格。
福满楼律师:鉴定结论中两次分别使用价格“大约”在2000万—3000万元之间,“最低”价格在2500万元这样的话,这样的结论不准确、不严肃。
专家:文物本身是无价的。在我们的眼中,只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等几种。只有在下马碑这样的文物被毁损的特殊情况下,才会对文物的价格进行评估。用“最低”这样的语言,正是反复推敲的结果。
福满楼律师:根据《辽宁省涉案物品估价操作办法》馆藏三级以上文物不予估价。专家如何对下马碑进行评估?
故宫律师: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曾对文物鉴定有明确的规定,而专家做出《鉴定意见》符合这一司法解释。而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的效力高于省里出台的《办法》。
福满楼律师:辽宁省文物鉴定组没有资格鉴定国家馆藏博物院一级文物。
故宫律师: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需要进行文物鉴定时,由省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因此辽宁省文物鉴定组有资格鉴定故宫下马碑。
福满楼律师:鉴定结论比照的是山东青州龙兴寺的石造像的保险估价及河北曲阳出土的石浮雕造像的保险金额。这并非文物的实际价值。
文物专家:保险估价,就是当文物损失时对方的赔偿价格,这可以说是文物的实际价值。
福满楼:我们曾在北陵、东陵都发现有下马碑。下马碑真的是孤品吗?
专家:下马碑很多,但故宫门前的下马碑就是孤品。故宫前的下马碑只有两块,一块是仿造的,另一块就是这次被撞毁的。焦点二:
驾车行为应该咋算?
司机卢志会凌晨开出奔驰车,究竟是私自盗用还是职务行为?如果是职务行为,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福满楼:为了证明奔驰车是司机卢志会私自开出的,福满楼方出具了滨河派出所接到于成启汽车被盗的报案记录证据。
故宫:对这个证据,沈阳故宫博物院的律师认为,案发时为凌晨2点32分,而福满楼报警说车丢失的时间,却是在凌晨4点,时间慢了两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昨天就此案,记者采访了双方当事人。故宫博物院院长武斌:
绝对值2700万元
“下马碑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文物,不可再生。无论对方赔多少钱,都弥补不了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文物的价值是文化价值的一个表现形式,怎样估量文物的价值,就是在怎样估量文化的价值。对文物价值的肯定也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的肯定。所以下马碑绝对值2700万元。”
最后,武院长表示,他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对得起子孙后代,希望这个案例能成为一个文物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对广大人民群众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福满楼老板:
最多赔10万
昨天,“福满楼”的老板于成启参加了当庭的质证。质证结束后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于成启第一句话就是“我冤枉!我也是个受害者。”于成启说,自从下马碑一案后,6年来,无论是公司还是我个人,损失都非常巨大。车毁了,损失近百万元。而后生意也受到影响,亏了几百万元,被迫关门。“现在别说是2500万,就是100万,我也拿不出来,要不然就不会上诉了。这是司机的错,现在成了我的错了。非让我赔的话,多说拿10万元,把碑粘好、修好。再多是不可能了。”福满楼经理:维修效果会不错
昨天,福满楼的主管经理朱福玉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到北京石刻博物馆了解情况,用中国古代遗留的粘接方法,可以对下马碑进行修复。对于修复的效果,他表示肯定恢复不到以前的效果,但可以达到10米外看不出来的效果。整个的维修费在10万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