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许可证取消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卓华 通讯员/卢沁 廖国津)今后工商部门将把对广告的监管重点从核准登记转移到日常的广告监测中去,加大对媒体广告及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广告企业实行“证照合一”的管理模式。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广告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只须取得《营业执照》,就可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此举取消了广告企业在注册后还必须要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才可经营广告业务的制度限制,极大地方便了各个广告经营企业。
佛山市新设立的广告企业只要到所属辖区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直接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原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企业,其许可证从今年起不再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