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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保税易厂生产逃税半亿 一个24人走私逃税团伙昨受审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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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甘雪明)昨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一起巨大团伙走私布料偷逃税款案。犯罪嫌疑人刘德英伙同被告黄某等24人通过使用进口报关单证,采用少部分布料是本厂加工生产、其余保税布料未到厂生产的行为,偷逃税款5300余万元。昨日庭审一天,由于涉案人数太多,法庭一直进行质证,还未作出判决。

据深圳市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8月,犯罪嫌疑人刘德英(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黄坤亮,称可以帮黄的个体企业腾辉时装厂办成来料加工厂性质企业,厂长和报关员的工资由刘德英支付,腾辉厂自身的境外订单由裕丰公司负责运输至厂内,运输费给予优惠。条件是让黄坤亮把腾辉厂的公章、合同手册及进出口清单一并交给刘德英使用。刘德英指派被告人张少梅具体办理有关事宜。被告人黄坤亮同意了,并将该厂的所有手册、清单交给张少梅指定的厂长兼报关员古君花使用和保管。按照上述约定,从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以腾辉厂名义先后向海关申领三本合同手册,使用进口报关单证,除少部分布料是本厂加工生产外,其余23项进口保税布料未到厂生产,均运往外地。共计偷逃应缴税额7399125元,张少梅付给黄坤亮仓库租金10多万元。

随后到2003年11月案发前一年多时间,犯罪嫌疑人刘德英又以同样的方式,伙同张少梅、朱含明等20余人,利用深圳和东莞等10个厂家提供的公章,偷漏税共达4000余万元。

据起诉方指控,这批以来料加工厂名义进口的保税布料偷税案,均是由刘德英走私团伙雇请香港货车负责分别运输至这六个厂的一楼仓库,并选中其中一名被告负责接收和派发,并安排团伙其他成员雇请搬运工将进口保税布料搬至国内货车分别运往东莞、广州等地。然后负责押运保税布料至东莞大朗、虎门、广州等地。而为了达到来料加工厂合同手册进出口平衡,骗取海关核销,该走私团伙指派团伙成员在广州等地以迅通(中港)运输等公司名义收揽成衣,再以那些厂家的出口报关清单顶替保税成衣出口。整个偷逃税过程,都在团伙中明确分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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