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结婚证亮相(图)
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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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莫先生介绍,他父母亲的这张证书采用三联式石版套色印刷,现存的一、二联由父母保存,第三联交由当时的海口市人民政府作为存根,单联高27.2厘米,宽30厘米。
结婚证采用的是红、黄、黑、蓝四色石版套印,外观相当精美。结婚证书上贴有结婚人的合影照,写有结婚人和证婚人姓名,并盖有时任海口市第四区区长陈道南的名章。而在正中醒目位置上印有一张毛主席的人头像,并盖有“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字样的红色印鉴。
莫先生说,经海口市收藏家协会鉴定,这种集套色石印、毛主席像、结婚人像、政府印及首长人名章于一体的婚书,在全国当时仅海口地区才有。另外,同时找到的“新郎”“新娘”佩条及红纸花等经鉴定也为解放初期之物。
据莫先生介绍,他曾听父亲说,新中国于195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一部《婚姻法》,当时,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他父母亲经人牵线撮合后自愿结合,并于1952年6月25日到海口市第四区政府办理婚姻登记(府城镇当时划归海口市第四区领导),同时领取了这张由海口市人民政府签发的“海结字第十号”结婚证。莫先生说,从这张婚书的编号来看,自《婚姻法》颁布后两年多时间里,偌大的海口仅颁发了10张结婚证,这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可见在当时贯彻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有多么艰难。
上图为海口市民莫维健对新华社记者展示的“52版”结婚证。新华社记者 赵颖全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