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可申请20万补贴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从现在起,深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机会申请2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用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购置设备、仪器及软件。这是近日出台的《深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所透露的。
根据要求,申请资助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除了要有能力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之外,已购置的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同时,至少有一名以上博士后在站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专项资金将用于补贴设站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购置设备、仪器及软件。此外,该专项资金由市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另外,该专项资金采取报账方式支付,从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之日起一年内,由设站单位凭发票向市财政部门一次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