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废除18岁以下青少年死刑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3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优势通过一项决定,宣布判处18岁以下青少年死刑是违反宪法的。此后,美国18岁以下青少年不管犯有何种罪行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决定不仅受到了美国国内外众多“反死刑运动”倡导者的热烈欢迎,还直接挽救了72名18岁以下青少年死刑犯的生命。
一票之差惊险过关
1日当天,共有9名联邦大法官参加了投票,反对意见与赞成意见旗鼓相当,其中4位自由派大法官早在2002年就反对青少年死刑,认为这是一种“耻辱”。安东尼·肯尼迪法官在关键的时候,加入了自由派法官的阵营,才最终使最高法院以1票的优势通过了这项禁止判处青少年死刑的法案。
肯尼迪法官表示,许多青少年还不够成熟,无法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18岁是社会界定成年与未成年的一条分界线。因此死刑适用的年龄范围也应该以这条线为准。”肯尼迪法官说,“我们应该了解国际社会对青少年死刑这个问题持多数反对意见,青少年情绪的不稳定性是导致他们触犯法律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也有法官坚决反对禁止判处青少年死刑,安东宁·斯卡利亚法官认为,废除青少年死刑的观点毫无依据,是否实行死刑应该由美国各州自行决定,而不是法庭上5位法官的主观决定以及外国人的看法。
总部位于休斯顿的“正义联盟”的主席丹妮·克莱门特也对最高法院此次作出的这个决定提出了批评:“最高法院的判决为更多无知的十六七岁的青少年敞开犯罪的大门。”
美国法律界专家表示,这个判决将使有关死刑问题的争议更趋激烈。“从长远角度看,这个判决的重要性在于扣开了废除死刑的大门。”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的死刑问题专家乔丹·斯特克说。
青少年死刑备受非议
美国于1976年恢复死刑,并在1988年宣布取消对15岁以及15岁以下的人的死刑判决,但保留了对15岁以上18岁以下青少年的死刑判决。2002年,美国又禁止了对精神障碍者执行死刑。近年以来,世界上只有伊朗、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5个国家准许对16至18岁青少年执行死刑,而美国也是其中之一。肯尼迪法官也特别指出,在全球范围内,美国是少数依然准许对青少年执行死刑的国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尽管执行死刑的范围在不断缩小,美国国内外的一些人权组织还是在青少年死刑这个问题上对美国提出了谴责。2004年7月,包括美国前总统卡特在内的多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美国前外交官员,以及美国最大的医生团体发出联合呼吁,敦促美国最高法院废除少年犯死刑处决制度。他们在声明中说:“美国自身没有履行最基本的人权承诺,如何指望其他在人权记录方面遭到美国谴责的国家能够改善其人权状况。”
为此,此次美国最高法院禁止判处18岁以下青少年死刑的决定也将停止国际社会在这个问题上对美国的非议。
72名青少年逃过一死
美国最高法院3月1日作出的决定直接挽救了美国72名18岁以下青少年死刑犯的生命,并使那些正在面临和可能面临死刑判决的18岁以下青少年留下了一条生路。
弗吉尼亚州威廉王子郡的官员周二当天表示,他们将不会再对犯有杀人罪的青少年李·博伊德·马尔沃进行新的起诉。2002年10月,当时只有17岁的马尔沃参与了华盛顿特区及附近的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发生的一起连环枪击案,造成10人被打死,3人重伤,伤者中还包括一名13岁男孩。威廉王子郡的联邦检察官保罗·爱伯特曾要求陪审团对马尔沃做出死刑判决,但是经被告辩护律师一再要求网开一面后,最后决定建议法官量刑时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控方本来打算重新上诉,要求对马尔沃处以极刑,但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美国现在有19个州允许对青少年执行死刑。但是,在过去10年中,只有俄克拉荷马、德克萨斯和弗吉尼亚州这三个州对被判有罪的青少年执行了死刑。钱奕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