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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鑫发被查处 牵出江西13名厅处级政法干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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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鑫发

  1 正厅 江西省政法委正厅级副书记荣某;

  2 副厅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刘某

  9 正处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禁毒处处长、宣传处处长、两化办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江西省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计财装备处处长、反贪局局长、控申检察处处长

  1 副处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一名副总队长

  随着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的落马(本报2004年8月29日曾作报道),一批被认为与丁来往密切的江西政法系统要害部门负责人纷纷免职,其中个别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包括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被免职的时间均发生在丁鑫发被中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1个多月内,即2004年11月、12月间。

  眼下,正在进行中的江西政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丁鑫发违法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也在持久展开。然而风暴似乎没有因此结束。

  办公室里丁鑫发被带走

  2004年7月2日,丁鑫发在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里,被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宣布“立案审查”,直接带往北京。丁鑫发,61岁,江西南昌县人,先后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武警江西省总队总队长。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2001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4年7月因严重违法违纪被中纪委立案审查;12月,中纪委宣布开除丁鑫发党籍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据2004年12月7日《江西日报》报道:丁鑫发在任职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丁某某、其妻章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7万元;为儿子经商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打击报复举报人。

  政法系统骤刮免职风暴

  “丁出事后,大家就都在猜测,还会有谁可能牵涉进去。毕竟他在公安厅长的位置上坐了近10年,势力笼罩太大。”江西省公安厅一位人士说。但当风暴突然降临时,这位人士还是“无法料想会有这么多人涉案”,“用地震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2004年11月,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安季宣布,因涉及丁鑫发案件,免去公安厅机关6名处(副处)级干部的职务。这6人分别是装备财务处处长、禁毒处处长、宣传处处长、两化办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和一名副总队长。几乎同一时间,江西省检察院以几乎同样的理由免去4名处长的职务,包括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计财装备处处长、反贪局局长和控申检察处处长。

  12月底,一个惊人消息再次传出:经江西省委研究决定,省政法委一名正厅级副书记、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和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同时被免去职务。

  “事情没有结束。”政法界多名采访对象如是说。

  他们都是丁鑫发的人?

  1个多月的时间里,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先后被免职,在江西政法系统从来没有过。有关部门至今尚未通报具体免职原因,但从他们的官场活动背景看,大多隐约可见丁鑫发的身影。

  长子开酒店公安来撑腰

  丁鑫发的长子丁少华和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经营过赣州最豪华的中顺国际会所。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分局长回忆,酒店开张时,他被张良琛请去吃饭,发现时任赣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也来捧场。刘刚正是此次被免职的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这个中顺国际会所是丁鑫发助其亲家仅用数十万元买下价值数百万元的市体育场改建而成的。“会所吃喝嫖赌一应俱全,违法赚取巨额利润”,为藏色情服务,会所辟了一条秘密通道。“中顺国际会所离不开当地公安的背后支撑”,这名分局长说。

  喜用老部下组建“丁家王朝”

  丁鑫发用权的家族化、圈子化在江西广为人知。“谁得罪他了,就别想晋升,而想再求上进,就得想方设法进入他的权力圈子。”江西省公安厅多名人士如是说。这次被免职的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荣某,是刘刚在赣州的前任,后升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与丁鑫发搭档。

  丁鑫发用人喜欢用老部下,这次免职的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是丁在武警江西总队任职时的秘书;丁到省公安厅后,把马也带来了。丁离任前,马被擢升为副厅长。

  此次免职的处级干部中,许多就是丁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和武警江西总队总队长时的贴身部下。

  在江西政法界,丁提携亲友、结党营私、打击异己的做法广遭诟病。从这些免职干部所在的部门看,不难看出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人事”和“钱财”都被丁鑫发牢牢掌控,而交警总队、反贪局、控申检察处等要害部门也在丁的势力垄断范围之内,当地政法界不少人士把这种势力笼罩称为“丁家王朝”。

  被宣布免去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职务的韩永明,在丁鑫发接受审查后,也被带走。有消息称,办案人员从他岳父家地下,挖出了一捆已发霉的纸币,有人说多达300多万。

  “丁家王朝”土崩瓦解

  丁鑫发事发5个月后,其妻子章某也被中纪委带走接受审查。她是在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的位置上退休的。加上去年5月丁的儿子和亲家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以及此次多名政法干部的免职,有人称,“丁家王朝”终于土崩瓦解。

  权力圈子化成监督难题

  丁在江西省公安厅主政近10年,有人认为,这为他垄断干部任免大权提供了温床,但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王明美称,关键在于现有干部任免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体制的不到位。

  2000年6月,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有关厅局长的投票选举中,丁鑫发票数未过半。但丁仍以厅党组书记的身份主持工作。几名当年的人大常委告诉记者,“尽管丁鑫发名声不好,但在第二次投票前,有关部门一一做工作,所以最后还是投了他的票”。在此任上,丁鑫发阻扰了“白冰案”的侦查,利用权力报复举报人。

  今年1月26日举行的江西省人代会上,省检察院代检察长孙谦提到,已经加强了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

  8年换了 6任局长

  去年7月,丁鑫发事发一两个月后,时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就很少出现在办公室里。“中纪委一直在找他谈话。”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人士透露。2004年12月25日,刘刚被宣布免职。

  “自从原来的局长曾新民出事后,从1997年到现在,短短8年时间,我们已经换了6任局长。”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说。

  “霸气”局长爱免职

  刘刚在2003年4月上任南昌公安局局长后,开会说要“从严治警”,还说在赣州、吉安当局长时就免过几个分局长和派出所长。他还霸气地劝被免职者不要去告状,说:“我把你免了,上午你去中纪委告状,下午我就把你抓起来。”

  2003年5月26日,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区某储蓄所内发生储户被抢事件,刘刚扬言要罢免青云谱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当天晚上,就召开紧急党委会,免了这名副局长的职。

  他的副手很多工作不敢定夺,全交刘刚拍板。刘刚使用的3部局里的车只能自己调配,分管后勤的副局长也无权调用。其“霸气”可见一斑。

  每任局长在位不到1年半

  1997年初,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锒铛入狱,后因犯受贿罪、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来接任的5任局长,在位时间分别是:9个月,2年半,1年8个月,11个月,1年8个月。“平均每任局长在位时间不到1年半,可谓全国罕见。”南昌市公安局干部自嘲说。

  继曾新民之后的第一个“短命”局长,就是此次被免职的省交警总队总队长。他和丁鑫发是同乡。而在他之后,至少有2任局长也被认为和丁关系密切。

  局长为何难当

  这和后来地市公安局长的任命方法改革有一定关系。原来是以地方意见为主,报省公安厅同意即可,后则改由省公安厅提出人选,再征求地方意见。

  “省厅和地方的利益博弈不可避免,矛盾不可调解时,只好局长走人。”江西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分析。南昌市公安局一些人士更倾向认为,是敏感的人事安排问题让这些局长焦头烂额。刘刚的前任局长在任时,一次性就突击提拔了副科级以上干部100多名。新成立的一个分局,30多号人就有10名分局领导,“开会时都坐不下”。据说,这名局长在提拔干部时,“手里抓了几百张条子,其中很多就是丁鑫发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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