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别光靠“美国人承诺”
重庆晚报
去年4月16日,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祖国。押解他走下飞机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中国警方随即向余振东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
今天,本报(6版)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接受记者专访,在评论上述事件时表态:“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
有了余振东的成功遣返,有了美国有关方面的积极表态,看来我们在外逃贪官的遣返问题上似乎可以保持一种乐观的态度了。而且,该官员在记者问及杨秀珠携巨额赃款赴美时更表示:“我可以明确地说,美国不欢迎任何携带非法资金或犯有非法行为的人士入境——无论他(她)是否在美国投资。”美国官员的这一表态似乎更值得许许多多为杨秀珠之类贪官携款潜逃而激愤的国民振奋。但如果我们能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除了余振东之外,携巨款潜逃国外的贪官还有多少,余振东的被遣返在此类现象中是个多大的比例,这样也许更有助于我们对美国人的承诺保持一种谨慎的乐观。
何况,从有关杨秀珠出逃一案的报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出逃国外的贪官,大多早已做好充分准备。这种充分的准备,就包括他们在职时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关系,早已为自己办理了极难被侦查到的、正式的“假护照”。所以,外逃贪官的遣返实质上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因而虽然余振东的被遣返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虽然美国人的表态让我们有理由保持一定程度的乐观,但以为依赖这样一种方式便可以起到震慑官员犯罪、防止腐败,进而达到保证廉政建设的目的,却是有一些幼稚和天真的。
所以,廉政建设的重点无疑还是应该放在国内各项廉政制度的建设上,放在立足于国内反腐败上。那样,腐败现象自然可以得到有效抑制。而所谓的贪官外逃现象也就有望一变而成为像余振东被遣返一样的极其稀少的个案,且不需要国家运用昂贵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便可以解决了。
柏 墉网络编辑:翁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