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欠薪垫付追讨由劳动部门负责

南方日报

关注

欠薪垫付追讨由劳动部门负责

追讨法律范围扩大到宝安龙岗

本报讯(记者/江强)为保护企业员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深圳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市欠薪保障条例(草案)》,提出由劳动部门负责欠薪垫付追讨,并将追讨法律范围扩大到关外的宝安、龙岗两区。昨日该草案已被提交至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草案》规定,市政府设立由政府、工会、商会、企业家协会和行业协会等方面代表组成的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监督欠薪保障基金的征收和垫付工作,市劳动部门作为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欠薪的垫付和追讨。

关于欠薪保障费的征收,《草案》明确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欠薪保障费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对于欠薪保障费的支付,“只要用人单位被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并经劳动部门调查认定无力支付员工工资的,可以决定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以员工提出垫付申请前四个月以内的实际被拖欠工资总额为限。且垫付员工每月的欠薪最高不得超过申请时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条例在明确规定欠薪保障基金在垫付欠薪后员工获得垫付部分欠薪的追偿权和受偿权自动转让给劳动部门,并将向用人单位追偿垫付工资作为劳动部门的法定义务进行规定,以维护基金的安全。

宝安、龙岗两区作为深圳市企业欠薪的高发地区,其中“三来一补”工厂为欠薪的多发点,《草案》将“三来一补”工厂纳入适用范围,并以较大市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以解决特区外两区追讨欠薪的法律依据问题。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