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捣毁一制假烟工厂 9犯共判116年徒刑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卓华实习生/黄娜)近日,佛山市三水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在三水金鲜皇冷冻有限公司内一厂房抓获的9名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嫌疑犯共计有期徒刑116年,处罚金合计2570万元。
其中,被告人杨彦福、张得兴、张过真各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按案件情况分别被处罚金300万元、350万元、300万元。另外,冉星成、雷加金、雷波、张景荣、陈涛、姚勇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金近300万元。
经审查查明,被告陈志豪(在逃)去年5月未经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将三水金鲜皇冷冻有限公司内一厂房作为制造假烟的工厂。两台烟机于去年5月23日、6月18日开始生产,日生产量达3000多斤/机。截至去年7月22日,该工厂共生产了双叶、红旗渠、北戴河、丛台、吉庆等多种品牌的假冒伪劣香烟155432.6公斤(假冒的同类香烟价值4980121.351元),并全部运走销售。
去年7月23日,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会同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和佛山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当场抓获包括9名被告人在内的31人,缴获YJ14型卷烟机、YJ23型接咀机各两台、辅料一批(价值人民币68640.85元)、模具18套及当天生产尚未运走的散装双叶牌香烟130箱、红旗渠牌香烟11箱、北戴河牌香烟47箱、丛台牌香烟68箱、吉庆牌香烟1箱(假冒的同类香烟价值209988.52元)。经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查获的香烟均是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