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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将三唑仑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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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治家、何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监控生产、使用精神药品三唑仑,防止其进入非法药品流通渠道。记者昨日从江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发出通知指出,从2005年3月1日起,不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停止销售三唑仑,将三唑仑库存情况登记造册,报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库存的三唑仑应当按原购进渠道退回生产企业,确实无法退回的,由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麻醉药品经营企业代为销售。

据悉,三唑仑俗称海乐神片,是浅蓝色片状制剂。由于这种药品的催眠、麻醉效果远远高于安定片等其它精神药品,长期服用极易导致药物依赖,因此少数人利用其实施吸毒、抢劫等不法活动。

据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余科长介绍,即使医疗机构申请获准使用“三唑仑”等精神药品,但医疗机构每次购买药品时必须凭借省一级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而此卡由药品使用单位及销售单位各持一份,每次购用都得严格登记。目前,整个五邑地区仅济源堂药业与开平粤康药业能够销售此类药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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