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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因私护照等可在香港停留7天

海峡网-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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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表哥现在香港定居,最近我想去香港探亲,请问出境边防检查需要提交什么手续?我现在办有护照,请问能用护照去香港吗?

答: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内地居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探亲应向边防检查机关提交《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签注,通行证和签注应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据香港方面的有关规定,如持用中国因私护照、第三国签证和联程机票,可在香港停留七天。

2.香港的王女士问:最近我想从厦门到泰国,但回乡证在厦门不慎遗失,只剩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请问能否用特区行政区护照办理出境手续?

答: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是国际旅行证件,供香港居民国际旅行使用,香港居民进出内地属国内区域间旅行,应持内地主管机关签发区域性证件即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出。因此,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这次出境你不能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前往泰国。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处理办法同上),因此,你应该先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3.今年7月1日厦门市开始办理个人港澳游业务,请问个人赴港澳旅游在边防检查手续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要办好相应的签注。如果同时前往香港、澳门旅游,应事先办好相应的赴港和赴澳旅游签注;二是注意签注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往来港澳;三是要看清签注允许在港澳停留的期限,避免逾期居留。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高崎站提供)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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