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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张官司入选十大精品案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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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沈阳中法从12087个案件中评出2004年十大精品案,其中不少是具有参考和指导作用的“沈阳第一案”

引起中央关注、身犯7宗罪的葫芦岛黑老大刘中东涉黑案,让无数球迷关注4年的曲张官司案……昨日下午,体现了先进的司法理念和创新精神的十大精品案例,从沈阳中院2004年审结的12087个案件中脱颖而出。其中不少是“沈阳第一

案”,具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据了解,沈阳中法精品案例评选已是第二年。

昨日下午1时,这些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大案的主审法官也走上了“中法十大精品案件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详解四大案

之一

葫芦岛刘中东涉黑案

关键词:葫芦岛“黑老大”被控7宗罪;副支队长充当保护伞

判决:刘中东被控贩毒、组织卖淫、妨害公务等7宗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原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绍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1年10月2日晚8时,刘中东所经营的“万家灯火”的一名女服务员在“东方明珠”音乐广场与被害人鲍某争吵起来。她随即给涉黑成员赵永猛打电话,赵永猛拿着尖刀和王振等人来到“东方明珠”楼下。碰面后王振与鲍某等人争吵起来。王振随即下楼找赵永猛拿“家伙”,又返回音乐广场,走到二楼缓步台时遇到了鲍某等3人。王振操起尖刀冲鲍某等3人一顿猛刺,鲍某胸背处被连刺3刀。因“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他两人左前臂被刺伤。事发后王振逃到锦州、缅甸等地,赵永猛明知王振是杀人犯,为他提供了藏匿的处所。同时赵还为其伪造身份证、提供3万多元购买电视机、VCD等生活用品。

最发人深思的是,被告人张绍忠原是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队长,在该案中他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9年5月,张所在的葫芦岛治安支队扫黄队查处一家“洗浴中心”卖淫嫖娼案,主管此类案件的张绍忠利用职务之便对此洗浴中心从轻处罚。业主为感谢他拿1万元给张妻送去,还送给他一台旧桑塔纳轿车。2001年10月25日晚10点多,刘中东等人在连山区一家餐厅吃饭,刘与邵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吴晓民便纠集手持尖刀、镐把等凶器的数名打手赶去殴打邵某,致使其腰腹部被刺中两刀。事后,刘中东及邵某分别找到副支队长张绍忠进行调解,结果刘中东以一次性给邵某60万元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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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涉及的罪名多,被告人多,卷宗达50册,判决书77页。

之二

陈力等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关键词: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出售高息债券,从1995年至2002年发行债券总额高达151亿元,8名被告均为原鞍山证券老总。

判决:陈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鞍山证券公司在未得到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的情况下,使用“高息债券转让单”、“证券转让单”等凭证向社会公众出售高息债券,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鞍山证券公司已被撤销,故公诉机关未对其起诉。其中引人关注的是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法庭考虑本案特殊的历史背景,考虑到在没有更好的方法解决在国家法律施行前已产生的资金缺口的情况下,被告人实施转存续卖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为了保证债券的兑付,避免挤兑风波,保证社会稳定,希望能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经查属实,为此对其中3名被告人减轻处罚,单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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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非法公众存款的数额特别巨大,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历史背景,处罚相对较轻,最终的判决结果,对金融、证券业影响深远。

之三

曲乐恒诉张玉宁人身损害赔偿案

关键词:普通的车祸,不普通的当事人。

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34万余元。

2000年4月26日晚,曲乐恒与队友张玉宁等人驾车外出,归途中发生严重车祸;2001年3月29日,曲家在沈阳天都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车祸不是意外,而是张玉宁和“黑社会”一手导演的,要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2001年10月19日,受曲乐恒委托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要求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的自诉状;2001年11月9日,东陵区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曲乐恒对张玉宁的刑事自诉请求;2003年6月30日,曲乐恒委托家人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张玉宁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574万元人民币……2000年的一场车祸让当事人张玉宁、曲乐恒从两小无猜的朋友变成了纠缠不清的冤家。经过了4年多的是非争论,2004年11月10日备受瞩目的张玉宁与曲乐恒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沈阳中法二审宣判,这次终审判决有6项变更,除了曲乐恒得到张玉宁赔偿的残疾人护理费有所提高外,其他5项费用都减少了。其中误工费48.6万元、精神抚慰70万元都创造了交通事故案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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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体现了对受害人的同情,又体现了法律保护的程度。

之四

赵玉延、马某与沈阳市第一运输总公司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关键词:被撞环卫女五年等来赔偿

5年前的6月15日,她被撞成重伤,右胳膊和右腿被全部截肢。5年后的6月15日,躺在床上的她终于拿到了十余万元的赔偿。

1999年6月15日早上,对于42岁的环卫工人赵玉延来说,是一个极不幸的日子。那天早上,赵玉延在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大南岗北口清扫马路时,被由东向西北行驶的一辆大货车撞倒,造成右上肢及右下肢全部截肢,导致赵玉延二级伤残。由于司机袁飞高忽视?望,沈阳市沈河区交通大队认定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当时,车主马瑞福为了使司机免于刑事责任和尽快提走被交通队扣押的车辆,在交通部门处理事故过程中,急切地与被害人赵玉延家属签订了20万元的赔偿协议。两年的时间过去了,车主马某只履行了6.1万元的赔偿金,仅能维持赵玉延的医疗费用。

万般无奈,赵玉延把唯一的希望寄托于法院,将车主和挂靠单位沈阳第一运输总公司三公司告上法庭。沈河区法院判决车主马某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用等20余万元。沈阳第一运输总公司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偿5万元。被害人赵玉延本以为这次可以拿到赔偿金了,而车主又不服沈河法院的判决,上诉沈阳中院。人身损害赔偿案再次陷入僵局。

一桩人身损害赔偿案,一拖就是5年。在进行法庭调查时,赵玉延的妹妹痛心地说:我姐姐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经历着痛苦。被害人家属的话语更增加了法官的责任感,她将车主和挂靠单位请到法院,苦口婆心地劝解:假如你是被害人怎么办?20万元能换来一只胳膊和一条腿吗?话语不多,双方当事人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谴责,顺利达成协议,沈阳第一运输总公司三公司赔偿额由5万又提高到8万元,被害人利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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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由于肇事车主与挂靠单位相互推诿,使当事人5年得不到赔偿。

点击六大案

之五: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德国ABB建筑师事务所诉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合同纠纷案。

之六:辽宁皇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大连万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万众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之七:郭世龙与新民市卢家屯乡刘花屯村民委员会郭友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之八: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被告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担保合同纠纷案。

之九:张绍弟诉规划局、容川公司规划行政许可案。

之十:省轻工设计院工程总承包部与沈阳友联建筑工程公司、铁岭市教委建筑工程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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