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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行对服刑人员申诉复查结果进行公开答复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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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 通讯员孟粉)昨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与市监狱管理局联合决定,试行对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和复查结果公开答复。

据介绍,公开答复是指市检一分院在受理服刑人员的刑事申诉后,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和相关证据,将经复查认定的原审判机关裁判是否正确,申诉理由能否支持的事实和法律根据及复查处理决定,面对面的向申诉人做出准确、细致的说明。此前检察机关书面答复处理结果,存在很多的局限性:服刑人员的很多问题受到一纸局限,对申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难以向案件复查人员进行详尽的申诉和咨询;而检察人员也难以有针对性地对申诉人员进行以案释法。

公开答复制度试行后,服刑人员的申诉不但可以就理由和新的证据进行申诉,而且他们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时,检察机关应当予以解释,对申诉人同意或不同意公开答复的表示及具体意见、态度,应当详实记录在案;申诉人如不服该院的复查决定,检察机关应引导其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继续反映意见和要求。

据介绍,市检一分院在公开答复时,代为服刑人员申诉的近亲属、监护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委托代理人等经批准可以到场一同听取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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