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厅长变更 陈占旭被免职聂文权接任
东北新闻网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天下午在长春结束。
会议通过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吉林省测绘条例》(以上法规今年3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规定>的决定》;批准了《长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吉林市网络新闻监督管理条例》;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通化市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免去陈占旭的吉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任命聂文权为吉林省公安厅厅长,任命奎速为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决定接受王尚经、许洪林、陈世模、郑玉春、臧广信辞去职务的请求,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新文化报记者 胡占山)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